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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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创建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具有本院学籍的中职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学院遵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三条  学生在校外开展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第四条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一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

2、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第五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在受处分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不得申请奖学金,不得授予各类荣誉称号,不得享受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措施,已获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奖学金等予以追回,不得担任学生干部,已担任的应免职,不得推荐升入高职(大专)就读。第六条  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受处分后确已改正的,可在一年以后解除处分。毕业前最后学期受到纪律处分而又情节严重的,原则上不予解除处分。第七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其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

3、不改者,可开除学籍。第八条7 处分解除的审批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签署意见,经所在的系同意后,报学生处、中职教学管理部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可解除处分。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入学资格考查期,在入学资格考察期内,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按入学资格考察不合格作退学处理。 毕业班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应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一律给予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按结业生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条 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其户口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第十一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后,原则

4、上可将有关材料从学生档案中取出,存入学院中职部文书档案。第十二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学生在校期间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四条携带或吸食毒品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五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警告、罚款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六条对盗窃、诈骗或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

5、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经公安机关或学院保卫部门确认有盗窃、诈骗或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价值在200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次作案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者以及团伙的主谋和骨干,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经教育处分后再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七条7违反《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学生,按《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违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他相关法

6、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聚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或参与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传播反动网络信息,造谣滋事后,制造混乱;组织参加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出版非法刊物;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并开展活动,出版刊物,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有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其他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二十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院关于网络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二十一条品德

7、恶劣,道德败坏,在公共场所有猥亵异性等流氓行为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二十二条  参与非法传销者(不包括被骗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凡组织、介绍他人加入传销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三条  禁止学生收录、放唱黄色下流歌曲,涂写、书画淫秽文字,收看淫秽书刊、影碟,浏览不健康网站、网页等,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二十四条 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按以下规定处理: 1、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价值在200元以下的,

8、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72、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损坏公物,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二十五条聚众斗殴或殴打他人者,打人致伤,伤者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医疗费用、营养费由打人者和参与者共同承担外,并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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