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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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解析版(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生效)编者感言:与其说这是一部法律,不如说,是一个警示钟,迫切要求中国企业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的警示钟;是一个指南针,建立完善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南针!同时这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新规则,在草案阶段去抱怨、去指责还情有可原,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再去抱怨与指责毫无意义,新的规则不可能因某个人而改变,2008年1月1日实施是铁的事实,想让新规则适应自己的那些企业将会付出严重的代价,唯一可以做的是我

2、们立即改善自己,调整管理方式,去适应新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简要分析】:从这一条可以看出特别提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第38页(共38页)所以合同约定出现纠纷存在2种以上理解的条款,将采用偏重劳动者一方的理解。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

3、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简要分析】:本条增加了一个适用对象,即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4类组织:企业、个体组织(雇工7人以下)、民办非企业(民办学校、民办科技馆、民办医院等)、等(其他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派遣机构、临时用工等),国家公务员不适用,其适用公务员法,其招用的工勤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分为三类:一是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其参照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二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本法;三是聘用制的事业的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无论是

4、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除本法96条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社会团体比较复杂,有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有文联、足协等社会经济团体,这里有明确规定的公务员法规定的按照公务员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本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简要分析】第38页(共38页):本条增加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说明特别强调未来合同签订的公平与诚信与本法第17条对应的,双方的信息作为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

5、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简要分析】:这条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得非常详细。在

6、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法中多次提到相关制度规定,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规章制度至关重要。如劳动定额标准制度、试用期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含违纪处罚规则)等,如果没有符合规定的制度,很可能出现纠纷以后,企业面临无法举有效证据的败诉危险。才益在以后的培训课堂里会陆续突出相关制度制订的实务操作课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简要分析】第38页(共38页):此条规定的三方协商机制,即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职工地

7、方总工会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协商,与《工会法》及《集体合同规定》要求符合,也是与国际公约接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配套机制,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简要分析】:此条强调工会是劳动者的代表,要帮助劳动者,但在实践往往工会受制于企业方,发挥作用有限。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

8、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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