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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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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当行为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一、正当行为的概念*正当行为指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而实际上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理论界又称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排除犯罪性行为等。正,指行为的性质;当,则指行为的程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二、正当行为的种类*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正当行为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其他正当行为的范围,包括:*1.依照法令的行为,又包括依照法律的行为,职务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2.业务正当行为,如医疗行为、竞技行为、律师行为等;*3.自助行为;4.自损行为;*5.被害人同意的行为,包括事前同意的行为,推定承诺的行为,以及事后的同意或宽恕行为;*6.安
2、乐死;*7.其他正当行为,如正当冒险行为、义务冲突行为、警察圈套等。第二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尚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二、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发生*不法侵害,则是指对某种权益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侵袭与损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社会或个人的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倘若没有不法侵害的发生,公民就不必也不能行使正当防卫权。有不法侵害的发生,是正当防卫行为得以实施的前提。注意
3、:*第一、不法侵害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在内*第二、正当防卫所面临的不法侵害仅指客观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而不问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和责任意思。*第三、对合法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第四、假想防卫的处理:*假想防卫:本来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行为人误以为存在着该条件,进而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这种情况是假想防卫。包括三种情形:*(1)不存在任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2)存在着侵害,但该侵害不是不法侵害,或者虽然是不法侵害但却不能对其进行正当防卫,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进行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3)存在不法侵害
4、,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但行为人防卫时搞错了对象,将无辜的第三者当成了不法侵害人,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假想防卫排除故意的成立。根据行为人是否应当认识到并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分别认定为过失或意外事件。(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注意:*第一、如何认定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以及已经结束。(1)不法侵害的开始*故意不法侵害的开始。*只有在预备行为能明显地反映出不法侵害的意图,行为人实施不法侵害的心理可以从这一行为得到确证,该预备行为除表明不法侵害外不能作出其他合理解释时,才能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过失不法侵害的开始。*过失行为的实施并不是
5、过失不法侵害的开始,只有在过失行为即将给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才能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2)不法侵害的结束*不法侵害结束的时刻也就是再也不能实施防卫行为的时刻。*通说认为,不法侵害的结束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或不法侵害造成的结果已经出现,即使实施防卫行为,也不能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即时即地挽回损失;即使不实行正当防卫,也不会发生危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不致进一步扩大。这一时刻即为不法侵害结束的时刻。它包括:侵害行为已经完成,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不法侵害归于失败;不法侵害者已被制服等情形。第二、不适时防卫*不适时防卫:是指防卫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开始之前,或者发生在不法
6、侵害已经结束之后的情况。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1)事前防卫:指在不法侵害开始之前即对侵害人采取反击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事前防卫不是防卫行为,而是一种¡°先下手为强¡±的故意犯罪。(2)事后防卫:指不法侵害确实已经结束之后,行为人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打击行为。*事后防卫也不是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行为人也认识到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仍然对不法侵害人予以打击的,可能涉嫌故意犯罪;*不法侵害确实已经结束,行为人误以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之中,进而对不法侵害人予以打击并造成其损害的,应按假想防卫的原则处理。第三、事前设置防卫设施问题:*比如:甲给
7、自己的院子加盖了一圈院墙;*乙给自己的院子安装了电网,通上了电;*丙为放在自己卧室的保险柜安装了类似电网的防护设施。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过来偷东西,被电死了。(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注意:*第一、对共同不法侵害人的防卫,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对教唆者不能实施防卫行为;对不在现场的帮助犯也不能实行防卫行为。*第二、防卫第三者的处理。第三、对物防卫*所谓对物防卫,是指对来自物,特别是来自动物的侵害实施的防卫行为。*(1)来自无主动物的自发侵害纯粹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属于不法侵害。人们将毒蛇打死、将饿狼击毙的行为不具有刑法学上的意义,
8、不是正当防卫。(2)对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侵害或有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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