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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7-13).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部署要求,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制订并印发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如下: 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基地是指为满足国家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需要,以促进应急产业
2、聚集发展为目标,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第三条示范基地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示范基地集中发展某一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保障的能力;综合示范基地集中发展两个以上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跨省级行政区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综合保障的能力。 第四条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培育期一般为3年。 第五条示范基地设置要在全国范围内依据资源禀赋,兼顾区域分布,协调类型布局,合理定位。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
3、部负责全国示范基地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第二章设置条件与评价指标 第七条示范基地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法人单位为组织实施单位;具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标准规范。 (二)具有区位、产业及人才优势,具备应急科研创新能力,应急产业相对集中且有一定规模。 (三)综合类初步形成产学研用多个应急产业集群及其合作机制,专业类已经形成一个应急产业集群,具有明确的发展区域,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 (四)具有较强应急服务优势
4、,具备一定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基础条件,拥有完备的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和完善的应急物资集疏运网络系统。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企业主导产品占据市场领先地位,能够开展一定规模的实物储备,拥有良好管理能力。 (六)示范基地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规划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在地人民政府有统筹安排和支持措施;能以一定的引导资金,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示范基地发展。 第八条示范基地的评价指标: (一)产业规模:示范基地内现有应急产业企业数量、企业销售总收入、核心企业数量及销售收入等情况,其中综合类示范基地年产值不低于60亿元,专业类示范基地年产值不低于20亿元。 (二)创新能力:
5、自主研发机构及固定研发人员数量情况、研发经费情况、研发成果和专利情况等。 (三)应急保障: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等能力情况,拥有应急资源情况,其中综合类具备为周边2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提供应急保障能力。 (四)企业发展:核心产品自主品牌、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情况,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制度。 (五)发展环境: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等情况;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情况;应急产业发展状况。 第三章示范基地申报程序 第九条示范基地申报: 根据示范基地设置条件和要求,拟申请示范基地的管理单位向属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
6、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报送材料;其中综合类示范基地若涉及多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可由涉及区域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申报。 第十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见附件);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意见(原件); 4、示范基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说明; 5、涉及第七条和第八条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纸质文档
7、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光盘。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评审结果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进行命名,其中综合类命名为“国家应急产业(综合)示范基地”,专业类命名为“国家应急产业(专业)示范基地”。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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