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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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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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补贴对象: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补贴条件:对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个初创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提示: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请范围;创业基地名单详见第六点,今后有更新的按新执行;符合条件的,按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提出申请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④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

2、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二、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3人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第4人及以上的按每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三、提交资料1.《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3份;2.《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和被吸纳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及《就业创业证》;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租用合同(法定代表人是台港澳人员的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不属失业人员的台港

3、澳居民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区中小企业局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有效期内)。5.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6.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人员,镇街人社局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指引台港澳人员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四、申请流程1.符合补贴条件的,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后,指引申请人网上

4、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申请人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租金补贴的申请情况,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并在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创业证》第9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栏内打印记录。2.审批服务科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每个月月末对申请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通知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创业资助的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连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表》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

5、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企业银行账户。五、网上申请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网址:http://www.sdewt.com/OuterNetWeb/appMain?service=index&func=index);2.点击“注册登录”注册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选单位注册);3.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然后搜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点击“在线申办”:5.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申请表的右上角,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六、创业基地创业基地是指:广东

6、顺德创意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大良街道凤翔路41号)、广东顺德创客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大良街道绿田路)、广东顺德创业工场创业孵化基地(大良街道滨河路1号顺德岭南风情美食展示中心9号楼)、广东顺德西安交大研究院创业孵化基地(大良街道德胜东路3号之一)、广东顺德商务和科技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大良街道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广东德美新材料创业孵化基地(容桂街道容里居委会建丰路7号)、广东顺德CIC创意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容桂街道幸福居委会立新南路30号)、广东顺德五金创新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勒流街道集约工业区大明一路)、广东顺德北滘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北滘镇跃进南路1号

7、)、广东工业设计城创业孵化基地(北滘镇顺德工业大道)、广东顺德易客工场创业孵化基地(北滘镇怡和路2号怡和中心20楼)、广东物联天下创业孵化基地(乐从镇乐从大道西12号)。七、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八、联系电话:2283571122831090228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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