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782326
大小:105.58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9-04-17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第二中学2016_2017学年高二历史下学期第二次段测习题(文尖,含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第二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历史下学期第二次段考试题(文尖,含解析)一、选择题(2×25=50分)1.费孝通先生曾将中国古代的某一制度描述为“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按照……有差等的次序形成的关系网络。”这种差序格局的结构方式普遍存在于中国传统社会之中。其中,父子、兄弟关系是最基本的层次,是“差序格局”的模板,其它各个层次都从这里获得其构造原则。如同乡关系、师徒关系、君臣关系。据此可知,“差序格局”A.成为社会等级的表现形式B.使先秦血缘政治得以延续C.可能阻滞社会结构的更新D.产生于儒家三纲五常思想【答案】C【解析】试题分析:依据材料推断“差序格
2、局”是宗法制的体现。宗法制产生于商周时期,早于儒家三纲五常思想,故D项错误;先秦血缘政治被秦朝之后的官僚政治取代,宗法制并没有使其延续,故B项错误;宗法制带来的世卿世禄,可能阻滞社会结构的更新,故C项正确;官僚政治建立后,宗法血缘关系不再是社会等级的表现形式,故A项错误。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宗法制2.明仁宗和明宣宗时期,朝廷内制的敕、诏、册、表等,由六部转归内阁负责。这一现象说明A.内阁成为行政权力的中心B.内阁的权力已完全合法化C.内阁掌握军国大事决策权D.内阁的权势及其地位提高【答案】D【解析】根据题干可知,内阁负责敕、诏、册、表等的拟制,说明六
3、部的部分职权转归内阁,是内阁权势和地位提高的表现,D项正确。题干反映内阁的权势及其地位提高,不能说明内阁成为行政权力的中心,排除A。题干信息没有涉及内阁的权力是否合法化,排除B。C项表述与明代内阁制的相关史实不符,排除。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选D。3.加拿大学者哈罗德·伊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写道:“梭伦寻求善世的真理。他相信,违背公正必然要扰乱公众的生活。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权威的根基就被摧毁了。”下列措施中对“权威的根基被摧毁”作用最大的是A.财产等级制度B.实行陶片放逐法C.建立五百人议事会D.建立公民陪审法庭【答案】A【解析】试题分析:据材料提到,梭伦寻求善世
4、的真理。他相信,违背公正必然要扰乱公众的生活……权威的根基就被摧毁了,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梭伦改革实行财产等级制度,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地位,故权威的根基就被摧毁了,故A正确。实行陶片放逐法,属于克里斯提尼,故B错误。建立五百人议事会,也属于克里斯提尼,故C错误。建立公民陪审法庭,也不能此根本上打击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地位,故D错误。考点: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古代希腊民主政治·梭伦改革4.作为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理应含有某种不同于旧时代的新内容。然而,《权利法案》却并非如此。事实上,议会所获得的立法、财政、监督行政权14世纪时已获得了,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自由、不受迫害
5、等权利在15世纪后也已经逐渐得到公认。该内容反映了17世纪英国革命的政治目的是A.为了推翻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B.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障碍C.为确立新兴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D.为确定和维护传统之权利与自由【答案】D【解析】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解读史料获取信息的能力。材料中“《权利法案》却并非如此。事实上,议会所获得的立法、财政、监督行政权14世纪时已获得了,议员在议会中的议论自由、不受迫害等权利在15世纪后也已经逐渐得到公认”说明民主是在维护传统权力与自由的妥协,故D项正确。考点:欧美为代议制确立与发展•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5.2016年又是美国大选之年,而近些年来美国人对“一党
6、政府”(总统和国会多数党同属于一个党)还是“两党政府”(总统和国会多数党不同属一个党)的选择一直反复不定,但认为“一党政府”好的选择平均值明显高于认为“两党政府”好的选民比例,而且其比例有日趋增长的趋势。该变化出现的主要原因是A.立法权与行政权制衡作用的削弱B.美国总统的行政权不断扩大C.两党竞争相互监督的作用在加强D.美国民主政治逐渐走向衰落【答案】A【解析】试题分析:美国总统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一党政府”的选择平均值明显高于“两党政府”选民比例,说明立法权与行政权制衡作用的削弱,故A项正确;美国总统的行政权不断扩大说法不符合史实,故B项错误;“一党政府”好的选择
7、平均值明显高于“两党政府”说明“两党竞争相互监督的作用在加强”说法错误,故C项错误;美国民主政治逐渐走向完善,故D项错误。考点: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联邦制的权力结构、两党制【名师点睛】美国1787年宪法的分权制衡原则是常考的考点。1787年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分,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法院,体现三权分立原则。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