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723260
大小:655.15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9-04-14
《房屋转租协议合同书(完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房屋转租协议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XX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权,XX年月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
3、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XX年6月6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XX年10月21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XX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XX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
4、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元(实付元,
5、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甲、乙双方的汇租金账户: 银行: 账户: 账号: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的,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6、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的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的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的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与丙方于XX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本协议附件三,该合同
7、甲方与丙方的相关约定,涉及乙方权利与义务的,乙方均予以认可。 2.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designofresidentialbuildingsJGJ242—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01号关于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