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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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正常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校名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柴禾市街2号,邮编:102206。第三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四条学校是一所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需要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高素

2、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专科生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省来源计划及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实事求是地向社会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5、负责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录取工作。-------1、负责我校的普通高

3、校远程录取工作,建立适应网上录取需要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做好远程录取后的数据处理工作及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2、负责处理招生录取工作后的遗留问题。3、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4、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的工作,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第三章招收对象和条件第六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共青团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优先招收高中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或省、市级三好学生。2、本人自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高考成绩要求及格以上;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要求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专业数学高考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高考成绩要求及格以上。3、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以上。4、身体健康,无残疾。考生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5、-------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限报法学专业;

5、嗅觉迟缓、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限报法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等专业。1、本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四章招生办法第七条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按当地一般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第八条外语教学我校只开设英语课。第九条中共党员、省级各单项奖获奖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条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栏目中,同时可填报第一、二、三批录取院校的志愿,以便在未被我校录取时,由其他院

6、校录取。第十一条在第一志愿录不满的情况下,考虑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分数级差为30分。第十二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第十三条对于享受增加、降低分数投档方面,按照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可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第十八条我校设有各种等级的贷学金和特困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7、。同时还可申请国家贷款。第十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8567300,学校网址:www.cyu.edu.cn学校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10-88567515、010-80722217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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