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

ID:35602295

大小:43.0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3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_第1页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_第2页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_第3页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_第4页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环保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总政干部部、总政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维护国家环保安全和公众利益,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人员素质,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在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环境环保总局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

3、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5页共5页英文名称:Envie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第四条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第五条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应配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六条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共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第二章考试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

4、每年举行1次。第八条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进行初审,统筹规划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九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环保总局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

5、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第三

6、章登记第5页共5页第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第十三条环保总局或其委托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机构。人事部对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登记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十四条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再次登记者,还应提供相应专业类别的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第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

7、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经登记人员的情况。第四章职责第十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一)环境影响评价;(二)环境影响后评价:(三)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四)环境保护验收。第十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姿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第十九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