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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经济法律基础)期末复习重点小抄版《经济法概论》(经济法律基础)期末复习重点1.法的本质和特征,法是以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阶级意志和利益为本质内容的,是为了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义务规范体系。(1)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2)法所属的阶级只能是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3)法是统治阶级整体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4)法是统
2、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是体现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的;(6)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规范。 法的职能即法的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执行公共事务功能等。 2法的渊源与结构,法的渊源是指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际条约等,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
3、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法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所组成的内部结构形式。3、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包括生效的地域范围、生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人(包括组织)的约束范围。因此法律规范效力包括三个方面: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 4.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国家特定机关依照违法者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它是以确定违法行为为前提,又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结果。法律制裁方法有:刑事制裁。违反刑事法律规范、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罚。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主刑和附加
4、刑两大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可适用驱逐出境。民事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应受到民事制裁。主要责任形式有:责令排除妨碍、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收缴非法所得、罚款、赔偿损失等。行政制裁。主要责任形式有: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5.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狭义的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亦即主要调整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
5、过程中以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由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结合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主要有:(1)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社会组织内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是指平等地位的或彼此不具有任何管理关系的参加者之间所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市场调节为主的横向经济关系主要是由民法来调整。但这不等于说民法就调整一切横向经济关系。有横向经济关系需要由经济法调整或由经济法与民法共同调整。(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只有在现代社会经
6、济条件下,在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内,才使这类关系进入了法律调整领域。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法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启动者、构建者,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受者,是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有形财物和无形财产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是行为客体的实施者。它是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没有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出现,更无法运行。有时候,主体的特性还直接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和范围。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①国家机关
7、。②社会组织。③内部组织。④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⑤国家。(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就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的,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它们实质上就是经济法律关系本身。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体现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目标的财物或行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主要有:①有形财物。②经济行
8、为。③无形财富。9.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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