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

ID:35552804

大小:353.50 KB

页数:72页

时间:2019-03-28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_第1页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_第2页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_第3页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_第4页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黑龙江海事局权力清单第一部分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3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进出港口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国际航行船舶1个工作日,国内航行船舶当场办理。三、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四、许可机关:基层海事处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六、提交材料目录:(一)国际航行船舶:1.总申报单;2.船舶概况表;3.货物申报单;4.船员名单;5.旅客名单;6.危险货物舱单;7.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8.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9.如果采取了禁止船舶航行的

2、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则应提交该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的通知;10.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中国籍船舶)。(二)国内航行船舶:1.《船舶签证簿》;2.船舶电子信息卡;3.船舶国籍证书;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6.船员适任证书;7.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8.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9.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1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适用的船舶);11.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12.船舶营运证;13.委托证明

3、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前款第3项至第8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且有效的,可以免于提交。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三、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四、许可机关:基层海事处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六、提交材料目录:(一)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1.水域的污染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范围等;2.拟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品种型号及使用说明材料;3.说明申请使用化学消油剂的使

4、用区域和污染情况、使用方法、使用时间、计划用量、使用理由和对使用效果的预测的材料;4.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二)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1.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2.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证明;3.申请原油洗舱的,还应提交《国际防止船舶污染证书》或《防止船舶污染证书》及其附件和复印件。(三)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1.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2.接收作业单位的资质证明;3.来自疫区的,提交经检验检疫部门处理的证明材料;4.污染物种类、数量、接收设

5、施、方式、设备和地点。(四)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1.防污措施及应急预案;2.关于污染物、有害有毒物质的说明(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污染物回收情况、作业地点等)。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5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航次申报)或3个工作日(定期申报)三、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四、许可机关:基层海事处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六、提交材料目录:1.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2.船舶适装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船舶适航证书

6、复印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如适用);3.装载包装危险货物的,需提供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或大宗包装检验合格证明书;4.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需提供集装箱检查员签名确认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5.使用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公路罐车、铁路罐车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罐柜或罐体检验合格证明书;6.装载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品、感染性物质、危险废弃物等需要国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

7、依法批准后方可载运的货物,应当提交有效的批准文件,放射性物质还应提交放射性核素剂量证明、放射性强度检测证明;7.货物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提交添加的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温度要求、有效期及超过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8.装运限量或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还应提交《限量/可免除量危险货物证明》;9.托运危险性质或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或《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未列名的危险货物,或《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中未列名的固体散装货物,或《国际散装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中

8、未列名的或新的散装液体化学品,或《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中未列名的或新的散装液化气体的,应提交相应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并提交出具报告的检测、评估机构的相关检测或实验的资质证明材料;10.按规定可按非危险货物出运的危险货物需提供相应的免除证书或证明;11.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装载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