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

ID:35454868

大小:59.79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24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_第1页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_第2页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_第3页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_第4页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优秀教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5.3善用法律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知道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懂得青少年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善于斗争能力目标:学会运用法律与人打交道;能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勇于斗争,而且善于斗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依法维权意识,树立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观念重点难点教学重点: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教学难点: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导入:熊丽案例导入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会选择自认倒霉吗?教师总结:要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导学目标请同学们自主学习P57-P62页课本,并解决以下问题:1

2、•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是什么?2.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哪些?3.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手段有哪些?4•诉讼的类型有哪几种?5.我们为什么需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6.我们怎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遇到侵害依法求助运用你的经验(学生阅读教材P57“运用你的经验”)1.思考:你对此事的看法是什么?2.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讨回公道?1•维权的有力武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探究与分享(学生阅读教材P58

3、“探究与分享”)思考:(D遇到此类情形,你会怎么应对?(2)你从这两则事例中明白了什么?教师讲述:王某纠集他人将打伤自己弟弟的李某打成重伤,违反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栽;村民们依照法律规定同村干部论理、论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此可以看出,非法维权受惩罚,依法维权终受益。2.寻求法律服务机构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阅读感悟(学生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思考:(D我们可以通

4、过哪些方式来维权?(2)上个事例中的王某应该如何帮弟弟维权?教师讲述:1•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教师引导学生了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2.王某可以与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3.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手段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究与分享(学生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思考

5、: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教师讲述: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4.什么是诉讼?诉讼的作用及类型有哪些?(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2)作用: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知识链接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展示材料)郑海涛,男,52岁,南京市滴滴邦尼代驾有限公司职工。2016年6月8日,雨花台区雨花西路与能仁里交叉口发生持刀抢劫案件,郑海涛悄悄报警后,绕到嫌疑人后侧攥住其手腕并夺下刀具,将其制服交给

6、赶来的民警。2006、2007年该同志抓获两名小偷。2015年协助鼓楼公安分局抓获2名涉毒人员。刘永春,男,43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光明村村民。2013年8月11日,段某携带菜刀、木棍窜至江浦街道光明村,翻墙进入童某家中,将童某及其儿子砍伤。童某跑到路边呼救,段某沿街追砍。家住附近的刘永春听到呼救声,立即冲出来,毫不畏惧上前阻拦,与段某展开搏斗,受害人童某及其儿子得以脱身。段某将刘永春身体多处捅伤逃跑。次日,段某被警方抓获。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侵害他人的犯罪,你会怎么做?说说你的理由。1-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必要性是什么

7、?教师讲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展示材料)材料一:广州:女生见义智为巧助民警擒贼材料二:3月14日当晚7点20分左右,15岁

8、的小张用手机打着电话,沿和平路旁边一条小巷子往虎门巷华谊苑小区里面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一名男子尾随而来。走到巷道一黑暗处时,尾随而来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将其抵住,让其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小张将手机和钱包递给了对方。看到钱包里总共只有7元零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