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案第十五章——债的保全和担保(中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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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债的保全(代位权与撤销权)(一)一、债的保全的概念债的保全-一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一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二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1、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为增加的情形;2、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债的保全,体

2、现的是债权人因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与第三人的关系,属于债的对外效力的范畴。我国《合同法》第四章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做了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也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二、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半债务人怠于行使具対第一人享冇的到期债权而対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口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3、债权的权利。合同法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Z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1)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冇到期债权为前捉,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

4、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牛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冇影响。(2)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债务人的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如将来债权,债权人不得请求代位行使。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应

5、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应行使是指如果不及时行使,则该权利将有消灭的可能,如请求权将因时效完成而消灭,受偿权将因不中报破产债权而丧失。能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权利并得以行使权利,而不存在无法行使其权利的情形,如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权利,债权人则不得代位行使。3、债务人已陷入履行迟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之前,没有代位权成立的可能,已发生的债权,在债务人迟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满足尚不确定,代位权的行使也无现实可能,只冇在债务人已陷入履行迟延但仍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口身又无力清偿债

6、务,债权人的债权存在现实的无法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的代位权才冇行使的必要。债务定冇履行期的,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即构成迟延;债务未定履行期的,经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才构成迟延。然而债权人专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屮断时效、申请登记、申报破产债权等,可以不必等债务人履行迟延时即可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只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英到期债权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如呆债权人不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享有的债权确有无法获得满足的危险时,债权人才有行使代位权以保全自己债权实现的必

7、要。如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存在无法实现的危险,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只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即可使其债权得以实现或满足,当然也就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To该必要不以债务人无资力为要件,对不特定债权及金钱债权,应以债务人胆入无资力为必要,而对特定债权及其他与债务人资力无关的债权,则不以债务人陷于无资力为必要。依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

8、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屈丁•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屈丁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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