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引导:刑事侦查的历史流变与当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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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引导:刑事侦查的历史流变与当下改革内容摘要:检察引导侦查是晚近几年检察机关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它既可以从西方和我国现代诉讼制度中找到历史根据,也出于更好地履行宪法所赋予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之需要。同时,对于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从而提高整个刑事侦查活动的质量,真正实现保护公民正当权益和打击刑事犯罪的双重目标,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检察引导刑事诉讼刑侦改革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公诉、侦查和法律监督三大职权,其中除了贪污贿赂等特殊案件的侦查起诉在检察机关内部封闭运行外,提起公诉

2、和法律监督均与刑事侦查工作具有直接法律关联。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拓展和深入,全国检察机关以履行国家公诉职能为逻辑起点,以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理论前提,倾力推出了“检察引导侦查”这一改革举措,而且多次召开不同范围和层次的研讨会,对其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研究,有的地方检察机关已开始付诸实施。不少先锋学者也以有关诸国的司法体制为参照,对我国实行检警一体的理论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进行多维探讨,为检察引导理论开掘更广阔的时空界面和司法佐证。所谓“检察引导”,就是

3、检察机关以国家公诉人的法律身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引导侦查工作的启动、展开、深入和终结,以保证侦查工作的公正、效率和质量。这一改革举措直逼侦查工作的主导指挥权,缓和但却鲜明地提起了侦查权重新调整和分配的重大问题。对在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直与检察机关平行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对独立行使侦查权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侦查部门,检查引导这一新鲜事物,势必如天石击水,激起强烈的观念震荡和业务变革。我国的检察制度肇始于上世纪初,是清朝政府模仿西方国家实行司法改革从而推动诉讼制度现代化的产物。而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

4、,检察制度从它创立的那天起,就包含了指挥案件侦查这一基本内容。被公认为现代检察制度确立标志的1808年法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就规定:检察官有权侦查一切犯罪,有权直接要求警察协助其执行任务,有权向法庭提起公诉。在法国影响下,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在其检察制度中规定由检察官以公诉方式追诉犯罪,使公诉成为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1905年,我国清王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模仿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原则,建立了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立体制。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遵照清廷意旨,依据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模式对传统法律体制进行改

5、造,实行控诉与审判分离,设立了专门的检察机关。1907年颁布的《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职权也很明确:指挥司法警察逮捕犯罪者;调查事实,收集证据等等。此后,无论是在孙中山领导的中华民国时期,还是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抑或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红色地区,实施或指挥案件侦查始终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例如,陕甘宁、晋察冀边区抗日民主政府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就包括案件之侦查、案件之裁定、证据之收集等等,并规定“检察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如有必要,得咨请当地军警帮助”。从侦查

6、与检察的历史渊源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指挥和参与,是现代检察制度和现代诉讼制度创制者们的特意安排,也是现代刑事诉讼史中的一条基本脉络。当今之世,侦查权从属于检察权,亦即由检察机关主导指挥案件侦查的诉讼模式,不仅为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所广泛采用,而且除美国这样的特例外,即使英国、加拿大这类英美法系国家,警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也往往就证据采集和标准向检察机关进行咨询,以检察机关的意见作为侦查活动的导向。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既是国家公诉机关,又是国

7、家法律监督机关。也就是说,起诉权和法律监督权都属于检察机关的职权。单就刑事诉讼而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实际上就是侦查监控权。我理解,按照法律设计和权力配置的正当性要求,检察机关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控诉机关,它的根本职能是执行公诉,其法律监督职能完全是围绕国家控诉职能而展开并显示价值的,法律监督权实际上是附着在国家控诉主权之上的一项辅助性权力。过去相当长时期里,检察机关落实上述两项职权的方法是比较被动和零碎的,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决定起诉以及个案监督来实现。检察引导则体现出检察机关履行其两大职

8、能的主观能动性和手段系统性,是提高公诉质量和加强监督职能的新的工作机制。在现代刑事诉讼格局中,担当国家公诉人的检察机关所依据的提起控诉的材料主要是从侦查部门传来,并非按照自己的设计直接采集。尽管它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作出必要的调整补充,自己也可以对传来材料做些加工提高,但从总体设计上却难以体现主导意志。这使得检察机关在控辩审三方证据搏弈过程中时常感到心手异体般的被动和尴尬,有时还由此遭遇起诉失败的法律风险。检察引导的合理性正在于,它从自身的法定职权出发,用案件起诉标准对侦查活动提供工作规范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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