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396010
大小:63.58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3-24
《滨州燃气工程管理办法(仅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滨州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规范燃气企业工程建设行为,保障燃气安全运行,促进我市燃气事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燃气工程的审查、监督、备案等具体工作由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承担。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权
2、做好辖区内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供气经营单位应配合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办理燃气工程申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城乡燃气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经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第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组织专家,对灰口铸铁管道和运行15年以上燃气管道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采取措施确保管道安全正常运行。结合路网
3、改造,制定运行15年以上燃气管网分期改造计划,报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燃气工程应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燃气工程建设申请表;(二)燃气工程平面布局图与位置图;(三)燃气工程规模、功能等介绍材料;(四)供气合同或意向书;(五)燃气储配站等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燃气工程建设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勘察,对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和有关规定的,予以批准,出具燃气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书
4、。管道燃气工程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第十条燃气工程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一条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且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应当进行招标,并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燃气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书;(二)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燃气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五)地质勘察报告;(六)门站、
5、储配站、加气站等场站工程还应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七)市外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还需提交备案登记证明文件;(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章勘察、设计、施工与监理第十三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十四条市外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应持相关资质证书及时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备案登记表;(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6、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五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质监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第四章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第十七条燃气工
7、程项目应实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与工程监理单位签定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第十八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第十九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燃气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使用年限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定。第二十条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应
8、当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以及施工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燃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第二—条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安全技术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