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基础要点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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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制度(-)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6年4月12F1六届人大4次会议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木制度。(―)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自然人)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自然人。口然人是依口然规律岀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2、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一般为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屮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卜•落不明公民为死亡的法律制度。(屮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于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取

3、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及智力成熟程度,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成年但不能完全辨认口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通则意见》3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和关联的程度、木人的智力能否

4、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意见》第6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129条:“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三)民事行为制度1、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

5、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冇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暂吋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同时

6、赋予一方当事人以变更、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行使此权利,则民事行为将变更其效力或归于无效,如果当事人不行使此权利,则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物权物权法中的物权包括三种物权,:第一种是所有权——所冇权是指所冇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冇权人冇权追回。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盖斎取得的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原所有权人有

7、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善意取得的例外:扁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冇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Z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吋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二种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第三种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诉讼时效制度1、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

8、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Z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2、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有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般诉讼时效和短期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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