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方向和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联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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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向和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联系信息表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农工办(部、委)、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提升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省将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类和农业信息服务工程等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省研究制定《2017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见附件1,下称省级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省补资金已经苏财农〔2016〕190号和苏

2、财农〔2017〕XX号分批下达,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各地农经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加强项目全程管理。各地农经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组织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各地财政部门要为农经23农业部门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实施指导、督查验收等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本通知未提及有关项目实施的业务技术要求,由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另行印发业务文件予以明确。项目实施政策问题与省农委财务处、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相关业务问题与省农委

3、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1-1)。二、加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根据《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财政支持内容和环节,严格规范省补资金用途。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对确实无法安排完毕的资金,经当地农经农业和财政部门商议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允许在《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实施方向之间适当横向调剂,调剂方案或结余情况需以财字号文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全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要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苏

4、政办发〔2016〕15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相关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三、加强项目绩效综合管理。今年,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将分别组织开展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在以后年度常态化实施。各地要把绩效管理嵌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全面抓好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为做好省财政厅和省农委组织的相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夯实基础。要参照《省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122号)要求,确保程序合规、2

5、3管理到位、过程留痕。要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苏财绩〔2017〕1号)规定,从源头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严格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可实现、易考量。四、加强项目材料及时报送。各地要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0日内,由农经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以及相关材料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所有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财务处、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同时发送电子稿。省级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经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审核批复后报省农

6、委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2018年3月底前,各地要分实施方向撰写项目总结材料(格式见附件3),分别报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同时发送电子稿。对不按时报送上述材料的情况,将作为2016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扣分项,并相应扣减下年项目资金计划。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黄婷,025-86263714,邮箱jsnw0713@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XX,025-83633155。附件:1.2017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格式文本(B版)3.省级农

7、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分实施方向)总结材料(格式)2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2017年3月日23附件1:2017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一、关于实施好农村经营管理项目支持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农经部门跟踪监测村户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收入倍增进展情况,研究农民收入倍增十项富民行动对农

8、民增收的贡献;支持开展乡镇及涉农部门负责人2017年度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学习部省文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等政策;支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村级财务记账第三方委托代理和“村务卡”试点以及“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工作要求由省农委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另行发文布置。根据各地所承担的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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