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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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教育局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农业局文山州水务局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文山州委文件文人社发〔2017〕167号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办公室,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科局、水务局、卫计局、扶贫开发局,团委:—3—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

2、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要会同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按照《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绩效考核机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8月25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报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

3、“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提交审核。二、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转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7〕23号文件和中共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文发〔2009〕17号)精神,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3—大学生留在服务地就业。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编办等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聘用为原服务单位的正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如原服务单位或服务乡镇涉农站所无编制空缺的,可通过调

4、剂聘用去向的办法聘用在有空编的基层事业单位。三、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现有“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二)加强日常考勤管理。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服务单位要严格督促“三支一扶”大学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三支一扶”大学生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因私请假的,应由所在服务单位按本单位请假制度审批并备案。各县(

5、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应定期、不定期抽查“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状态,加强动态管理。(三)严格岗位管理。招募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要严格按照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招募人员名单公告中的服务岗位上岗,坚决杜绝随意调整、更改服务岗位或借用、借调。(四)做好经费管理和拨付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资金渠道,不断完善使用管理方式,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迟发“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及其他经费。—3—附件:《

6、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23号)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教育局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农业局文山州水务局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文山州委2017年7月6日—3—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7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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