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文盗伐林木案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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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学文盗伐林木案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标准字段名中文名称类型备注1CF_WSH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攀森公仁林罚决字[2017]1号(必填)2CF_CFMC处罚名称盗伐林木(必填)3CF_CFLB1处罚类别1补种树木(必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需注明)CF_CFLB2处罚类别2罚款(选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需注明)(如3项及以上处罚类别,可在[处罚类别2]中填写)-3- 4CF_SY处罚事由张学文为了

2、修缮房屋,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林木所有权人同意,于2017年1月5日,擅自在仁和区大龙潭乡干坝子村大保哨二组大黑山处砍伐集体所有的三株桤木,锯成11件,将原木用自家拖拉机转运至大保哨二组桃树坝路边后,转装在车牌为云EU4048的小货车上,拉到大保哨二组桃树坝自家地边停放。又于2017年1月7日下午5点左右,张学文驾驶装有原木的云EU4048小货车,准备将原木运至云南永仁县改板,行驶至108国道梅子树垭口处时被大龙潭乡政府工作人员挡获。(必填)5CF_YJ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必填)6CF_XDR_MC行

3、政相对人名称张学文(必填)7CF_XDR_SHXYM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本(64个字符)自然人此项空白如7、8、9均无则必填8CF_XDR_ZDM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文本(64个字符)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9CF_XDR_GSDJ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文本(64个字符)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10CF_XDR_SWDJ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文本(64个字符)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4、-3- 11CF_XDR_SFZ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0411197908080817非自然人时为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如外籍人员,须填写护照号,并在备注中注明12CF_FR法定代表人姓名文本(256个字符)自然人处罚此项为空白13CF_JG处罚结果1、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即补种桤木30株;2、没收盗伐的11件原木3、并处盗伐林木价值9倍的罚款,计12997.26元。(必填)14CF_JDRQ处罚决定日期2017年3月20日(必填)如文本格式为:YYYY/MM/DD15CF_XZJG处罚机关攀枝花市森林公

5、安局仁和区分局(必填)机关名称(全名)16CF_ZT当前状态0(必填)0=正常(或空白);1=撤销;2=异议;3=其他(备注说明);17DFBM地方编码510411(必填)根据国家行政编码18SJC数据更新时间戳时间2017/04/05(必填)数据归集的时间(戳),为数据上报部门归集到数据源单位的时间点。如文本格式为:YYYY/MM/DD19BZ备注文本(512个字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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