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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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程考研,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班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A、普通权利B、救济权C、相对权利D、基本权利【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答案】D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

2、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A、对世义务B、特殊义务C、救济义务D、公义务【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

3、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第14页共14页凯程考研,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班【答案】B3、【教材相关知识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与“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相对应的范畴是下列哪一种?()(单选题)A、对世权利和对人权利B、原有权利和救济权利C、行动权

4、利和接受权利D、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解析】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可以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行动权使主体有资格做某事或以某种方式采取行动,接受权使主体有资格接受某事物或被以某种方式对待,与行动和接受权对应的是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答案】C4、【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单选题)A、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重要形式B、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际状态C、道德对人的要求比法律高D、权利是必须的,义务是可能的【解析】一般认为,权利规定了行为的多种可能性,而义务规定了行为的唯一性,所以不是“权利是必须的,义务是可能的”,而

5、是“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答案】D5、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律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A.车祸B.甲的父亲死亡C.甲与其你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权第14页共14页凯程考研,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班【答案】B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法律事实的含义和分类。【考点分析】法律上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我们称之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一)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不以人的意志支配而产生的一种客

6、观现象。法律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前者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出现的客观事实,如,人的出生、死亡、地震、洪水灾害等;后者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引起的事件,如,战争、戒严、废除法律。(二)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或调整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例如签约行为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伤害行为引起赔偿法律关系的产生等。法律行为强调当事人意志的主动性。在本题中,车祸是导致死亡的原因,死亡是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6.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考虑和坚持的原则是A.客观原则B.目的原则C.平衡原则D.发展原则【答案】B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部门的划

7、分原则和各个原则的意义 【考点分析】我国法学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的认识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是: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和主次原则。其中,目的原则直接体现了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有助于帮助人们了解、掌握本国现行法律。目的原则是最应首先考虑和坚持的原则,如果划分不利于该原则,划分法律部门就毫无意义。二、多项选择题1、源于罗马法,以法国拿破仑法典为代表,风行世界各大洲的大陆系又称为(  )A、罗马法系 B、法典法系C、普通法系 D.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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