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

ID:35232940

大小:206.71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3-22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_第1页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_第2页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_第3页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_第4页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_第5页
资源描述:

《(改)建设施工合同编号-2012.3.8》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宜春市烟草公司宜丰县分公司承包人(全称):新余市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宜春市烟草公司宜丰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

3、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2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宜春市烟草公司宜丰分公司承包人(全称)新余市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

4、程概况工程名称:经营业务用房工程地点:宜丰县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3431。13m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宜发改基字[2011]29号资金来源:上级拔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陆佰陆拾玖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人民币)¥:6692852。25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1—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

6、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0790-6702588传真:传真:0790-64306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余农合行下村分理处帐号:帐号:21012800305110088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38019审签机关意见(章)审证机关(章)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2—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23—附件1:承包人

7、承担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2—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

8、该项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