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230014
大小:148.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3-22
《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作业指导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业指导书标题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号ZSP57-11第0次修订共14页第5页生效日期:2011年11月21日1目的为了规范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和监督管理,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和监督管理,本指导书所指食品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3职责省局食品处负责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管理工作,并根据总局要求汇总上报备案情况。各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的具体受理、审核、上报以及后续监管等工作。4作业流
2、程4.1申请4.1.1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的《进口食品相关企业备案申请表》文本及电子件(附件1);(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14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业指导书标题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号ZSP57-11第0次修订共14页第5页生效日期:2011年11月21日(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六)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
3、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4.1.2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申请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由经备案的食品进口商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表》文本及电子件(见附件2),并经进口商法人签字、企业盖章,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2受理核实各分支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企业申请资料时,应立即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并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4、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证件的核对,以及审核备案申请资料信息是否完整和真实14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业指导书标题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号ZSP57-11第0次修订共14页第5页生效日期:2011年11月21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拟进口的食品存放地点是否满足进口食品安全要求。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审核主要审核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4.3备案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在确认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后,予以备案并由受理人签字。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代码编号规则:备案代码采用“字母+数字
5、”表示,国内进口商用字母“I”表示,国内代理商用字母“AI”表示。数字由日期、序号和直属局分支机构代码构成:如I090319-1/110001表示2009年3月19日在北京局登记备案的第1家国内进口商。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编号:按照国家代码3位、检验检疫机构代码6位、流水号5位对备案信息表进行编号。受理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是否备案信息(见附件3)。4.4备案信息上报4.4.1各分支机构根据进口食品种类进行汇总,并每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上报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4、5)和备案申请表(电子版)。4.4.2省局食品处汇总各分支机
6、构上报信息,根据总局要求上报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信息汇总表和备案信息表(电子版)。4.5备案信息沟通发布14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业指导书标题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文件号ZSP57-11第0次修订共14页第5页生效日期:2011年11月21日4.5.1备案受理部门和检务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尤其是备案受理部门与入境口岸检务部门不属于同一分支机构时,以避免影响口岸进口申报工作。4.5.2省局食品处于每季度末将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备案信息汇总表在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食品安全频道公布。5后续监管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本辖区内进口商的进口、销售记录每年
7、至少检查1次,年进口批次超过10批的,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未按规定做好记录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处罚。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法定要求时,除依法实施处罚和产品处理外,应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或代理商)、国内进口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加强对其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6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44号令)《关于做好开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准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9〕618号)7附件进口食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