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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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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巨中央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莞市名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7月1、建设项目概况“名巨中央花园”选址位于东莞市横沥镇山厦村,项目地块北面临近东部快速,西临市政主干道康乐路,东侧和南侧为三江工业区。根据横沥镇控规编制情况示意图-用地规划图,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2011年12月20日,东莞市名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为2011WG010地块(即本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东莞市名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0万元建设“名巨中央花园”项目
2、。项目总用地面积63764.0m2,总建筑面积198585m2;绿地率30%;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15941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1330.8m2,商铺面积7970.5m2,居委会建筑面积108.7m2;不计容建筑面积39175m2。设有停车位4456个,另设垃圾收集站、商业、地下室等其他公建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有5栋30层、5栋32层、3栋25层、3栋28层住宅楼,共16栋住宅楼;西南角售楼部(超市)为2层,西侧和南侧设有1层的商业裙楼。项目选址区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东面以及南面和北面的大部分区域为三江工业区,西北面为华润加油站,西南角现状空地处规划为酒店,项目西面为康
3、乐路,隔康乐路为东兴工业区。2、工程分析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详见表2-1。表2-1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表项目污染物产生量(t/a)外排量(预处理)(t/a)去除量(t/a)排放方式水污染源污水(386684.5t/a)CODcr116.0167.6748.34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寒溪河BOD55840.617.4SS85.0759.5525.52氨氮11.68.123.48动植物油9.677.731.93居民炊事油烟油烟1.430.570.86经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专用烟管排放8大气污染源天燃气燃烧废气SO20.060.060无组织排放NOx0.360.
4、360烟尘0.140.140备用发电机尾气SO20.03350.01340.0201通过烟井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NOx0.02030.02030烟尘0.01620.00610.0101车库机动车尾气SO20.0230.0230排风口通至地面后无组织排放NO20.3070.3070CO2.4872.4870HC0.4890.4890垃圾收集站恶臭臭气少量少量0通过排风换气设施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29.4t/a2029.4t/a0日产日清废电池等严控废物50kg/a50kg/a0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源水泵噪声70-75dB(A)昼间≤60
5、dB(A),夜间≤50dB(A)10-25dB(A)水泵、风机、配电房等置于地下室内,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排放风机65-75dB(A)5-25dB(A)机动车60-70dB(A)0-20dB(A)配电房65-75dB(A)5-25dB(A)柴油发电机组100-105dB(A)40-55dB(A)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地表水环境由监测结果可知:(1)评价河段,上游水质要好于下游;(2)8评价河段所有监测点氨氮、总磷以及总氮均超标,说明评价河段呈现出生活污水污染特征。(3)总体而言,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其功能区划要求。2、环境空气质量在监测时段内,SO2、N
6、O2、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HCl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3、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各声环境监测点的等效连续A声级值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不能符合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昼间超标范围为3.6~6.6dB(A),夜间超标范围为2.9~8.2dB(A)。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西侧的交通噪声源以及周边的工业噪声源的影响。4、地下水环境从检测结果可知,所检测的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7、GB/T14848-93)Ⅲ类标准,因此,在项目施工阶段应保护好地下水现状环境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4、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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