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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共8项)序号职权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单位意见备注1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
2、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七项进行下列作业,必须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七)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林木”。县公路局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
3、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2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
4、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19条第一项:“(一)占用、挖掘公路”。县公路局保留序号职权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单位意见备注3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
5、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四)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县公路局保留同上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
6、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或者电缆等设施”。县公路局保留5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
7、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六项:“(六)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履带车、铁轮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县公路局保留序号职权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单位意见备注6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8、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八项:“(八)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县公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县公路局保留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