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

ID:35118397

大小:31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18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_第1页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_第2页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_第3页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_第4页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_第5页
资源描述: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答记者问来源:教育部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法律规定和战略性任务。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提高教育质量”确立为“十三

2、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  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战略主题,国务院于2012年、2016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依然存在的问题,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彻底解决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以乡村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明确要求。  截至2016年底,

3、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今年,还将有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总数将达到2300个左右,占全国总数近80%。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已经成为这些地区义务教育新的紧迫任务。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制定《办法》,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记者:请问《办法》是怎样制定的?  答:《办法》的研制与起草工作历时两年多,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设计指标。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一是政策文献梳理,收集了近年来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法

4、规文件,尤其是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教职工编制、经费保障机制等重要政策。同时,整理了与义务教育办学相关的国家标准,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等地的省市级办学标准或规章。二是实地调研,选择江苏、湖北、浙江等部分县区,深入了解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的可信度、各地对指标的认可度。三是构建体系,内容涉及到学校建设、装备、教师、政府履职、学校管理、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依照指标的属性与评估方法的不同,组成不同的版块。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筛选出与质量相关度较高的各项指标。  第二阶段是制定标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运用2014、2015年两年全国

5、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2015年底前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1302个县进行测算。二是与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对应。三是在测算的基础上,二次优选指标,保证指标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办法》初稿形成以后,十几次组织专家对《办法》进行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包括了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包括国家督学、全国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校长、教师等,涉及十几年省(区、市)。后期,又两次以书面形式征求了32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内有关司局的意见,教育部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就《办法》现场征求意

6、见。  《办法》于3月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记者:请问《办法》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正文部分共十八条。对督导评估的目的、依据、对象、原则、基本条件、内容与标准、程序、结果使用等作出了全面规定。一是明确了督导评估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二是规定了督导评估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三是规定督导评估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工作程序

7、进行。四是规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结果,是上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记者:对比原来的基本均衡发展,此次的《办法》有哪些新的要求和特点?  答:教育部于2012年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督导评估认定。这项工作目前还在进行当中。应该说,这项工作仍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  此次印发的《办法》,其目的在于,在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按照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及国家和教育部

8、出台的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政策,进一步督促各方各级政府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牢牢把握“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战略主题,采取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