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库宗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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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阳县库宗桥镇制度汇编二〇一七年三月3前言为转变干部作风、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干部责任意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各项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全体镇村干部遵照执行。库宗桥镇党政办2017年3月1日3目录1、财政财务制度2、内务管理制3、值班值勤制度4、安全保卫制度5、保密制度6、“周例会”、“旬学习”、“月小结”制度7、信访包案制度8、森林防火制度9、目标管理考核制度10、计划生育考核制度1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制

2、度3库宗桥镇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案为规范我镇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工资及时发放,结合我镇财政运行现状,经镇党政集体讨论,特制定本方案。一、管理格局1、镇对工作组实行“经费包干、超支自负”的财政管理体制。2、镇各事业站所实行“核定收支、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定额下拨、自负盈亏”的财政管理体制。各事业站所必须完成镇定全年收支计划。3、实行归口管理制。工作组、烟办、民政办不设会计账,一切收支归口镇财政核算。4、实行代管制。对各事业站所(文体卫站、农经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动物防检站、水利管理站、计生办)实

3、行“站(所)财镇管站(所)用”的管理模式。镇财政所负责各事业站所的会计核算。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准擅自变卖国有资产,需处置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置。二、管理制度1、票据管理制度(1)各项票据必须是正规合法票据。32(2)严格遵循“谁领用、谁开票、谁收款、谁结账”的原则。领用要办好领发登记手续。结账后要及时注销领发手续。票据专人、专柜管理,保证票据的安全。(3)水费、医保、老欠款、内部转账、借款、社会抚养费以及市场环卫费等收款所需票据一律由镇财政所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4、证件和票据,市场环卫费由财政所提供票据,加强备案,实行监管(财政所不盖公章)。(4)票据填写按规定操作,交款人、单位、日期、内容、金额、收款人等内容齐全,开票人一律使用圆珠笔和复写纸,不得大头小尾。(5)凡归口镇财政收入的票据一律加盖财政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6)票证不得遗失损毁,不得拖延结账,遗失损毁票据按《湖南省票据管理条例》从严处理。拖延结账,视为侵吞。(7)各事业站、所一律明确一名报账员为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的领用、填开、结算。2、收入结账制度(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务必在收款当天全额上缴到镇财政在库宗信用社开设的待解户:84

5、081980008610217012,信用社加盖好业务章。(2)其他收款收据必须一旬一结账。每月的10、20、30为结账日。结账时必须票款同步,不得坐支、挪用或白条抵库。323、借款管理制度(1)镇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向镇财政借款。(2)因公借款必须说明借款原因和还款期限,报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跟踪去向,方可借款。(3)干部不能以个人名义为镇财政借款,必须由镇财政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手续必须在借款事项成立之日起一天内办妥,入好财政账。(4)各事业站所借款办事或完成各项任务,形成的债务,坚持“谁借款、谁偿还”的原则,应努力增收节支及时偿还,不允许

6、形成新的债务。4、审批制度(1)开支报告制。各项开支(含用餐、用车、用烟)必须事先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开支事项。(2)及时报账制。未审批单据,必须在开支后一个星期内按程序进行审批,已审批的单据必须在当月末向财政所报账,财政所及时结账或开具往来欠条;财政所月末对各项收支进行汇总,并向镇财政领导小组报告当月收支明细清单。(3)集中支付制。镇财政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对各项开支月末集中支付。镇财政领导小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度资金,安排使用。未经安排的开支,不得支付,更不得提前支付,否则,后果自负。

7、32(4)严禁在外用餐签单。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一律实行现金结算,任何人不得在外签单用餐,否则,费用自负。(5)严格租车管理。确因特殊情况需租车,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按有关规定、程序(先报告后开具派车单),方可租车,否则,费用自负。租车结账时,报销发票必须是有效的合法的税务运输发票,并附上派车单,无派车单和税务发票一律不予报销。(6)实行审核制。各项开支需事前报告、事后审核。开支额度在500元以内,由财政主管领导直接审批,超过500元(含500元)的一切开支,首先经财政所长进行审核,然后按规定程序方可批报。未经审核的票据,出纳不得付款

8、(或转结账),会计不得入账。否则,后果自负。其中:2000元-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镇财政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由镇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决定方可列支。(7)财政资金的调度必须报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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