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027354
大小:4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16
《龙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6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精神,龙井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现将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龙井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急需人才)9名。
2、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4.身体健康。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至1980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1日为准。(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辞退未满五年
3、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4/44.现役军人。5.考入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采
4、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龙井市龙延路与原延边农学院路口交汇处)联系电话:0433-3132117联系人:沈哲松(三)报名规定1.报名者须现场填写《2016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
5、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4.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
6、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4/4四、招聘考试(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内容为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请关注补充公告。(二)考试成绩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无论何种原因取消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七、聘用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
8、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八、有关要求(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三)已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放弃的,3年内不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