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

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

ID:35008935

大小:4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16

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_第1页
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_第2页
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_第3页
资源描述:

《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为了加强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严格选聘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指导水平,切实保证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有利于提高和保证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二)有利于学科建设发展、改善导师队伍结构。(三)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开、公正、合理。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条件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

2、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3.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二)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条件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及所属专业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保证每年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硕士研究生。2.有符合学科发展、教研需要的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3.近三年内,达到以下所列条件A和B各1项(所有论文、著作、奖项必须属于申报学科范围)。条件A:①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含

3、3篇)学术论文;②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二类)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③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一类)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④独立出版(或合著,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1部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3条件B:①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②独立出版(或合著,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1部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③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位)。注:条件A与条件B不重复计算。4.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为研究生制订较高水平切实可行的

4、培养计划,能开出二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并能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及学位论文。6.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和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首次申报时可直接予以聘任。(三)年龄、学历条件1.第一次申报时年龄在57周岁(以评审年1月1日为起算日,下同)以下;50周岁以上申请者必须具有正教授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2.40周岁以下的副教授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博士学位。第三条遴选、增列工作程序学校根据全校学科建设情况和研究生培养需要,启动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原则上每三年遴选1次。非遴选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列。(一)申请者本人填写《中共黑龙

5、江省委党校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的原件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等)。研究生部负责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二)研究生部根据导师队伍发展的需要,在与学科负责人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提出硕士生导师拟任人选,导师队伍规模应与招生计划相适应。(三)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部统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获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者为通过。(四)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者的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部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报校委

6、批准,由学校发文聘任。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每年上半年进行各学科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招生的指导教师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其招生资格的审核。具体条件除本细则第二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3外,还必须具有主持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审核合格者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第五条考核管理学校对硕士生导师的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研究生部具体实施。考核要严格把握条件。考核结果要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1.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2.离校时间

7、超过一年以上且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1.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论文答辩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2.指导的研究生连续两人次论文评审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第六条新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和对已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对于引进人才或特殊需要可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即时受理。第七条硕士生导师享有学校规定的教学补助。学校对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硕士生导师以及在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导师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八条硕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