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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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文件院人字〔2018〕5号关于印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工作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学院各单位:为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8﹞4号),学院制定了《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管理(教辅)人员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经二级单位讨论、院务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业绩)统计表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管理(教辅)人员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8年5月16日抄送:梁炽娟校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8年5月16日印发(共印25份)-1-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为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教学部专任教师。二、基本原则(一)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量核定。教师每

3、学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方可按月取得规定的工作报酬。(二)教师工作任务由主岗位工作、辅岗位工作构成。学院实行全员育人制度,所有教师在承担主岗位工作的同时,需要承担辅岗位工作——即学生导师工作。(三)因客观原因导致工作量不足的,由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或由本人申请、部门同意,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如本人不能接受工作安排,则按比例减发工作量工资。三、工作任务教师工作任务包括: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参加企业实践、其他社会服务等工作。-2-1.教学工作

4、: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教学、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出试卷、监考、批卷等,完成相关教学文件、完成听课任务。企业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验实训、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企业课堂教学、岗位能力企业实践教学管理与指导、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等。2.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包括企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制(修)定、专业实训室规划、设计与建设、申报新专业等相关工作;3.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课程改革整合方案编写、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等。4.教研

5、教改及科研工作:包括参与“创新强校”工程、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成果奖、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等项目申报及立项,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出版著作等。5.企业实践锻炼:包括在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能力锻炼,期间对学生进行岗位职务能力培养企业实践教学的管理指导。6.学生工作:包括学生导师或主任导师工作,指导学生社团等。7.社会服务工作:包括承接企业实际应用项目或研究课题、开展企业培训服务等;承担教学秘书工作、网站(页)宣传、党务工作、工会工作等或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量标准及认定教师工作量按当量学时数核定。以学年

6、为周期,按照40周/学年核定工作量,专任教师满工作量标准为640学时/学年,其中-3-基本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学时/学年。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1.教师需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任务,应按时完成听课任务、完成各类教学文件;积极参与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岗位能力企业实践教学管理与指导,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大赛等工作。2.学院鼓励专任教师在完成本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开设公共选修课、专题(学术)讲座,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积极承

7、担社会服务工作,赴企业进行实践锻炼。3.学院实施导师制育人,每位教师需担任学生导师工作。普通教师带学生不少于10人,教学部主任不少于6人。学生导师工作要求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导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院学字﹝2015﹞9号)文件。4.教师应积极承担社会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承担学校公益性工作,完成学院和部门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五、有关管理规定1.学院对教师进行学年工作任务管理,每学年初核定一次工作量。由教师本人申报,部门统筹安排、落实学年工作任务。部门上报教师学年工作任务书,经教务科研处审核,教学副院长

8、签字,报人事处备案。2.学年末进行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核算与业绩考核。工作量核算办法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由本人申报,部门负责人核准,教务科研处审核确认。-4-3.根据考核进行学年工资结算。没有完成工作量,按比例减发工作量工资。学院不鼓励教师课堂教学超工作量,但确因工作需要超工作量完成任务,由教学部根据学年末绩效考核情况,予以适当奖励。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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