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工商质监局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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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公共服务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1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服务1.《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4〕91号):(一)创新完善12315体系工作机制。各地要在保持原有12315体系工作体制机制连续性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通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以12315行政监管体系为主导、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为依

2、托、信息化网络为支撑,具有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市场违法行为举报、解答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接受对工商执法人员监督、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监督经营者自律等多种功能的12315体系,充分发挥12315体系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中的综合作用。市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2消费警示信息发布1.《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三)宣传、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2.《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3、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市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3合同范本制定、推行《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合同示范文本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市级及市级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合同范本,在本辖区内推行,供当事人参照使用。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合同范本审定后,可以以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监督管理科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服务《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

4、款(担保)的实施意见》(庆工质合字〔2016〕208号)全文。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监督管理科5市工商质监局企业(个私)监督管理科拟上市(挂牌)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证明出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号):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十三)服务事项2.为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证明。6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

5、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五、企业信息的应用(三)企业信息服务。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为目标,开放公示的企业信息资源。优化搜索引擎功能,开发便捷查询工具,实现多种条件模糊查询、跨地域数据关联查询;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消费者、新闻媒体查询使用企业信息,对失信者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扩大企业信息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鼓励社会各方运用公示数据开发合规的衍生产品。探索运用大数据

6、、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形成社会各方对同一企业不同侧面的相关数据描述,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手段。市工商质监局企业(个私)监督管理科7企业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记录证明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市工商质监局企业(个私)监管科8公益广告指导《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工商部门履行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市工商质监局广告监督管理科9安徽省著名商标核实转报《安徽省著名商

7、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八条:申请著名商标,商标注册人应当将下列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九条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工商质监局商标监督管理科10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商标专用权保护《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商标品牌发展工作计划》(宜商标组办〔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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