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ID:34921575

大小:35.41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14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深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针对影响市民健康的主要问题,面向全体市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录确定。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市、区各专业公共

2、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能履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和监督评价等工作。第四条【服务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遴选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服务机构)提供。-9-第五条【服务人群】本市常住人口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章定点服务机构管理第六条【基本条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成为定点服务机构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开展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场地、人员、设备、资质等条件;(二)遵守国家、广东省、本市有关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三)承诺严格遵守本

3、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必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组织。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建立资金监管账户。第七条【遴选原则】  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鼓励竞争,以及与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从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优遴选定点服务机构及定点服务内容。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优先选择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定点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择优选择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定点服务机构。-

4、9-  定点服务机构的遴选条件和程序应向社会公开,原则上每年遴选一次,必要时可调整遴选频次。第八条【遴选程序】 区卫生行政部门遴选定点服务机构应制定并公布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定点资格的,应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择优选定定点服务机构。  第九条【协议管理】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其服务区域、定点服务内容、目标任务、质量要求,以及结算方式和偿付标准,并按协议进行管理。  定点服务机构协议文本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条【服

5、务要求】 定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协议约定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向市民提供服务。  定点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录之外的其他项目,应事先告知服务对象并征得其同意,不得违规开展其他收费项目。  第十一条【费用结算】 定点服务机构为市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际发生的财政补助经费,按本办法规定和协议约定与区卫生行政部门结算。第三章服务对象管理第十二条【建档管理】-9- 市民应在居住地所在街道自主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管理单位,由其为市民建立实名制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指定责任医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

6、证、社保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民可通过现场、网络等多种渠道,申请更换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责任管理单位及责任医生,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第十三条【服务接受】 市民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后,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十四条【管理责任】 责任管理单位应为市民提供以下服务:(一)为市民建立、维护和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核实市民填报的信息,跟踪市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维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录、服务规范和市民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清单以及接受服务的时间

7、安排表。第十五条【档案管理】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全市联网管理,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础应用、扩展应用、互联网+应用和互联互通应用,实现卫生健康数据共建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共建共享卫生健康大数据库。-9-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市民个人开放互联网+应用,允许市民核实、更新和维护个人基本情况,并可自主选择将智能健康设备的信息接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自测数据。第十六条【保密管理】各定点服务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密工作制度。未经市民个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市民

8、隐私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第四章财政补助经费管理第十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