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

ID:34912537

大小:35.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14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_第1页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_第2页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_第3页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_第4页
资源描述:

《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巢湖学院团总支管理条例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导、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团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广大团员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促进我院团总支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此条例。第一章管理目标第一条按照《团章》要求,充分发挥团总支力量,使之成为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

2、学校。第二条坚持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发展服务,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加强团总支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共青团工作水平。第三条建立健全全团总支有效运行机制,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以专为主,专兼结合团干队伍,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素质教育。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  团总支是校团委的下属组织,是各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堡垒,在校团委和各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  团总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委员会集体领

3、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团总支向本系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对本系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团总支一般由书记、学生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3—5人组成,也可以按具体情况设置。在各团总支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团总支书记一般由党员教师专职担任,人选由所属党总支研究推荐并征得院团委同意,报党委批准。团总支学生副书记,一般由高年级学生团员(干)担任,协助书记开展各项活动。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在校团委、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系的共青团

4、工作,抓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和帮助本系学生分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条  根据校团委、系党支部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团总支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团的工作总结。 检查、督促团总支下属各基层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第十一条指导本系学生会的工作,并参与其重大活动。作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团学工作,特别是利用新媒体推动各项工作,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开展青年工作调查和研究,推进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十二条  抓好团、学组织

5、、制度建设,培养团、学骨干,做好团员的年度注册和新生团员的团籍复审工作,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第十二条组织干部深入学生群体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树立先进典型,抵制不良倾向,按规定提出对团员奖励或惩处的初步意见。     第十三条  积极组织本系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按要求组织社会实践集中活动小分队,并对实践活动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全面拓展。     第十四条协助校团委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指导、帮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考

6、勤记录、宿舍文化建设、生活辅导、奖学金评定、优秀团、学干部评选等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校团委、系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向校团委、党支部汇报学期总结。  第四章  团总支干部的考核第十六条  团总支干部包括经选举或任命产生的专兼职的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及聘任的各职能部门干部。第十七条  团总支委员会由5-8名委员组成,一般由选举产生。其中设团总支书记1名,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副书记1名,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一般由下属团支部书记兼任。      第十八条  任职条件    1.政治条件共青团员,中共党员。

7、(学生团干部不受本款的限制)  2.学历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在33周岁以内。  4.个人素质政治觉悟高;为人正派、工作踏实;事业心强,从事学生工作热情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敢于创新,工作有魄力。  第十九条  产生办法     (一)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产生应由各系上届团总支与党支部和校团委协商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二)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校团委对初步人选考察后报校党委批准形成正式建议名单。     (三)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由上届团总支委员会提出换届会议执行主席团名单,报本

8、系党支部和校团委批准,并经团员代表大会确认后主持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如选举结果与校党委批准的建议名单相符,则报校党委备案后由校团委发文任命;如选举结果与校党委批准的建议名单不相符,则必须报校党委批准后由校团委发文任命。     (四)特殊情况可由校党委批准后由校团委直接任命,待条件成熟再召集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条干部的缺额补选  (一)团总支书记如果出现未满任期,提前卸职情况,必须推荐产生新的书记人选,继任书记。  (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