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ID:34893466

大小:3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13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_第1页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_第2页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_第3页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_第4页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吉林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鼓励高校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夯实高校科研工作基础,决定实施“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简称:春苗人才计划)。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春苗人才计划每年评审一次,以项目形式予以资助。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方针,遵循“限额申报、依靠专家、择优支持”的原则。第三条春苗人才计划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春苗人才计划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春苗人才计划科研

2、项目纳入省高校科技与社科规划项目统一管理,项目承担学校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春苗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包括军队院校。第六条本项目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6-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3、在省内高校工作,具有硕士学位并在读博士及以上者;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申报当年

3、1月1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年龄、专业和学历结构合理;5、近三年,主持承担过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或“十二五”科技与社科科研规划项目,或主持承担过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科研项目,或参加过国家其它部委项目(前三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奖:获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省科技厅、社科规划办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是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前6名)。(2)论文:自然科学类:应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类: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

4、第一作者)。(3)出版专著、教材(主编或副主编前两名)。(4)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前三名)。-6-6、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优先支持有望成为学科新生长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研究项目。7、已经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吉林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第三章申请时间与立项第七条春苗人才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按照规定时间由学校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八条学校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由高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

5、以及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高校评审推荐的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第九条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高校对申请人的资助经费及保障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后,填写《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第十条省教育厅负责对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行政初审,审查合格后,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审。第十一条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学术评价优秀者,确定计划资助的项目。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申报项目内容及评审情况负责保密,切实保护申

6、请人和评审人的权益。-6-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二条为入选者颁发“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证书。条件合格者,优先推荐申报吉林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第十三条高校应将入选者列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加强跟综管理,努力营造让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环境,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本计划研究任务的完成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达到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队伍的实力和水平的目标,各高校应积极筹措和落实本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凡研究经费不落实的,一律不作为本

7、支持计划的项目。第十五条春苗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接到获准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第十六条项目执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若因故调离学校,或因故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开该项目研究半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第十七条项目研究期间,需更改实施计划、变更课题参加人、提前结题或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省教育厅审批。-6-第十八条项目所在学校应将项目列入学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

8、的实施、完成,并按规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定项目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