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

ID:34809056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11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_第1页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_第2页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_第3页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_第4页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生科技创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一、申报条件与对象(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人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须指定一名低年级(本科一、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为第二负责人,鼓励专业年级交叉融合。2.项目实施周期为每年4月至次年3月。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

2、识产权归属纠纷。(二)申报对象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鼓励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二、项目申报与执行管理(一)项目申报与审批1.校团委每年2月组织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学院申报

3、指标确定依据如下:(1)根据近四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下称“挑战杯”)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下称“创青春”)成绩计算各学院积分(以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作品归属)。“挑战杯”省级特等奖每项积100分,一等奖每项积70分,二等奖每项积40分,三等奖每项积20分,报送省赛每项积10分;“创青春”省级金奖每项积100分,银奖每项积70分,铜奖每项积30分,报送省赛每项积10分。(2)总积分排名前3名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12个项目,4至6名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6个项目,7至10名可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11名至13名11名可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14名之后的学院可申

4、报不超过1个项目。2.各学院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排序,经学院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团委。3.每个项目可自行确定或由学院指派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同期限指导一项作品。4.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连续2年指导新苗项目未入围挑战杯或创青春省赛的,下一年不得指导立项项目。5.推荐立项项目经校团委审核后报浙江省项目实施办公室,省项目办组织评审并确定年度立项项目。6.项目负责人(含第一和第二负责人,下同)对研究项目负全责,须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规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二)项目结题与验收1.校团委每年3月组织

5、校级结题与验收。项目组须及时填写结题申请报告,并提交成果报告、相关技术资料等辅助材料。2.校级结题时,若项目需调整项目成员,项目第一负责人仅限由第二负责人替换,项目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后提出变更申请。3.为了加强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对于立项项目,鼓励参加结题当年的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4.校团委将校赛参赛成绩、科研成果或创业实践成果以及讲座出勤率情况累加计算每个项目分值并追加资助,计分标准如下:分值科研成果创业实践成果校赛参赛成绩讲座出勤率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100论文在SCIAn1、An2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在顶级或权威期刊发表///70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等

6、奖/论文在SCIAn3区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在一级期刊发表已注册公司且产生营业额40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论文在SCIAn4区收录期刊或E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二级期刊发表已注册公司且暂未产生营业额二等奖80%及以上10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论文公开发表论文公开发表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地方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行政主管单位采纳入驻校内外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三等奖65%及以上5///参加校赛50%及以上注:科研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作者排名前三以内,创业实践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公司股东或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校赛参赛成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申报人。5.校级结题未通过项目可申请延期,完成时间

7、不超过立项次年12月。6.若校级结题后取得后续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更新结题材料并报送校团委,作为省级结题的补充材料。三、项目经费管理1.每个省级立项项目初期资助5000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该经费限立项当年12月31日前使用,逾期则收回剩余经费,不再允许使用。2.项目校级结题验收时,学校按照省财政总资助金额的1:1配套经费。根据各项目结题积分高低,按照1:1:1的比例将立项项目分为A、B、C三档,A档追加资助8000元,B档追加资助5000元,C档追加资助2000元。批准延期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