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757231
大小:68.63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10
《如何对待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如何对待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浅析事实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及解决对策刑事司法学院司法1204班633宿舍(王慕瑶、谢晓雪、郑昕、陈慧慧)一、案例导入2010年6月10日,张师傅到一家名为“麦卡伦”的工艺品市场管理公司应聘保安。第二天,公司电话通知他面试合格,让他来公司领服装、签合同。张师傅如约前往,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领取了两套工作服。因合同要加盖公章,公司将一式两份的合同全部拿走,张师傅手中仅有一张招聘人员手写的便条,内容为张师傅的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6月12日,张师傅开始上岗工作。然而仅仅过了一天,6月13日,张师傅上班后站在凳子上打开遮阳伞,因凳子突然断裂,他摔倒
2、时被遮阳伞上的铁皮割伤手指。经诊断,张师傅的伤口深及肌腱,需要住院。出院后,张师傅要求公司承担治疗费用。没想到公司竟告诉他,他并不是公司员工,公司不承担他的治疗费。张师傅向法庭提供了包括录音资料在内的多份证据。录音资料表明,原告对被告已将工作服和对讲机归还的事实予以默认。近日,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张师傅与其应聘的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张师傅与其所应聘的“麦卡伦”的工艺品市场管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是“麦卡伦”的工艺品市场管理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张师傅医疗费用并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所在。二、法律解读在本案例中,我们认为,张师傅与其所应聘的“麦卡伦”的工艺品市场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
3、系。具体来说,二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张师傅的权益可以据此得以有效保障。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主要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等。对此,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其并无明确的定义及界定标准,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4、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本案中张师傅到公司面试,取得公司提供的工作所需的工作服和对讲机,可以认定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达成了
5、一致意见。张师傅在工作场所受伤后,由公司工作人员送至医院就诊的事实,也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具有直接关联性。由于张师傅提供的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自2010年6月12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我们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一、解决措施本案例中的张师傅在已签署劳动合同但却因临时原因未能及时未加盖公章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受伤,尚且会因认定劳动关系而出现纠纷,更何况是劳动者参加工作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呢?现实生活中,参加工作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一旦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如何对待目前我国劳动领域中
6、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这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加强权益保护意识,树立劳动合同观念。许多劳动者往往受自身文化水平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对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观念一无所知,仍然停留在过去“干活拿钱”的老观念,对其所享有的权益以及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知之甚少,甚至没有。因此,应该加强对广大劳动者,尤其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进行普法宣传,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能够知道自己和用人单位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应该做哪些必备工作,例如在用工之前,劳动者应当树立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等等。其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事实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事实
7、劳动关系,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一下三种情况:因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因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因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目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事实劳动关系仍然没有较为明确的定义及界定标准,因此,有必要对事实劳动关系在立法上加以规制,以利于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其三,加大违法惩罚力度,增加解决纠纷成本。尽管我国《劳动合同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承担劳动者两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