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715378
大小:49.85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10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激发教育活力,增强教育系统凝聚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的先进集体不超过800个,表彰的先进个人不超过1000名。省教育厅按表彰名额的120%下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指标。第三条评选表彰活动在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进行。评选表彰期间,省教育厅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各市和各高校
2、分别成立相应的初选机构,择优遴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第四条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中,高等学校为其二级机构)、社区学院(教育中心)或其他教育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含临时性集体)。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评选。(二)先进个人: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学院(教育中心)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省相关职能部门在职人员。先进个人分优
3、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三类。先进个人评选向一线教师倾斜。高等学校担任副校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第五条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
4、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影响。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同时,参评学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基础教育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县以上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
5、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重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人才工作、教学改革、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科学研究、招生就业、体育卫生、国际交流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二)先进个人1.优秀教育工作者(400名)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
6、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
7、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2.教学名师(200名)其中高校40名,中等及以下学校160名(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3.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400名)其中高校300名,中等及以下学校100名(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第六条申请人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报先进个人中的一类。第七条表彰对象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审批的办法。具体程序:(一)省教育厅统一下发评选通知,各市、省管县和高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二)省教育厅成立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评选委员会。总评委会下设若干
8、分评委会,根据分评委会初评结果,总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厅党组或厅务会审定后发文公布。第八条被评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由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先进个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