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受让股权谈判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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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并购重组受让股权的谈判要点  受让股权并购模式是指投资公司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购买股权的方式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并购。  一、股权计价基准日  想要确定股权的真实市场价值,必须首先确定股权价值的理论数值。股权价值的理论数值(股东权益)=资产总值-负债总额。  目标公司作为一个持续经营的经济实体,其资产构成和总值是不断变化的,其负债总额和构成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日,目标公司各种财务信息均采自这一时日,这个时日在股权并购中就称为股权计价基准日。  价格生成方法决定了计价基准日应选在何时。  如果采取谈判中双方议定价

2、格并在合同中固定价格生产方法,计价基准日应当在谈判之前,且以接近谈判的时日为好。如果采取先定初步价格(假定目标公司流动资产为零,负债为零的价格),合同中规定初步价格和交易价格的生成方法,计价基准日则在合同订立日之后,为对目标公司流动资产和负债稽核的时日。  二、价格生成的方法  从股权交易价格生成的方法看,可以将价格生成方法分成竞价和议价两种。竞价就是通过潜在买家的报价,由出价高者买得;议价就是交易双方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定价或者在没有评估的情况下协商定价。从价格形成的方法上看,也可以将价格的生成分成两种:一种是谈判中商定价格

3、;另一种是在谈判中仅约定初步价格和生成交易价格的公式。采用第二种价格生成方法的,在合同中不仅要明确假设目标公司零流动资产和零负债的初步价格,还要约定计算最终交易价格的公式,以及对目标公司流动资产和负债的稽核方法与时间。  三、目标公司监管期间和监管事项  在采用合同中固定价格的价格生成方法时,应当从计价基准日开始,或者从评估基准日开始,到目标公司管理移交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时止。在采用股权转让合同仅约定初步价格,最终交易价格在合同生效后通过对目标公司流动资产和负债稽核生产的方法时,监管期间应当从双方谈判之初开始至目

4、标公司管理权移交时结束。  关于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监管的事项,根据转让股权的比例及目标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以及价格生成的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如下各项:  1、目标公司不得处理基准日财务报表上标明的未分配利润。  2、目标公司不得用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3、不得签署协议或者修改原有协议增加目标公司对管理层解除职务的赔偿金额。  4、不得签署损害投资公司或者目标公司利益的合同。  5、对目标公司资产、业务、品牌、渠道尽善意管理者的义务。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是否需要剥离  如果目标公司资产的用途为生产不同行业的产品或

5、者为从事不同行业的业务,出于投资公司并购行业的原因、法律限制的原因或者目标公司不同意转让的原因,可能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资产或业务进行剥离。关于目标公司剥离的方法、程序等,这里不详细展开讨论,仅作如下提示:  1、对目标公司资产或业务的剥离虽然是目标公司的行为,但是在并购谈判中,投资公司需要将其作为交易的前提条件与出让股权的股东协商一致,由出让股权的股东安排目标公司实施剥离。  2、剥离范围,包括资产剥离的范围和业务剥离的范围,以及剥离的方法应当由股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并购协议中载明或者签署专门的协议。  3、剥离资产的范围

6、可以包括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权益性投资资产、债权性资产和负债等。  4、有关目标企业剥离的事项必须在披露调查的基础上在并购谈判阶段达成一致,并对剥离的方法、价格、结算期限以及产生的费用、税赋、损益的负担及处理方法等达成一致。  5、剥离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分立剥离、转让剥离和划拨剥离三种。------------------------------------------------------------------------------------------------------湖南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成立于2005年11月,是一家专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贷款融资、投资理财、股交所挂牌上市推荐、股权融资、私募基金的发起与管理等相关业务。  专注新三板、股交所挂牌上市保荐,企业融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现为新三板保荐机构、上海股交中心、湖南股交所、深圳前海股交中心授权推荐商,湖南企业挂牌孵化基地、长沙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独立运营商。公众微信号:cnjttz---------------------------------------------------------------------------

8、----------------------------  6、在分立剥离和划拨剥离的情况下,由于目标公司的资产发生了减少,因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权益也势必随之减少,对此投资公司在谈判并购价格时必须加以注意。在转让剥离的情况下,如果转让价格等于转让资产在目标公司财务账上的净值,则不引发目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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