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ID:34683668

大小:3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09

上传者:赏心悦目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_第1页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_第2页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_第3页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_第4页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页眉.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页脚. .页眉.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页脚. .页眉.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页脚. .页眉.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页脚. .页眉.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页脚. .页眉.  今年7月,湖南省农业厅成立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调研组,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王罗方同志带队,赴岳阳、益阳、娄底、衡阳4市以及华容、赫山、新化、珠晖、耒阳5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对湖南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一些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很有见地、很具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形成了《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该文获得农业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农村经济文稿》上刊发。  农资市场监管是农业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为把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搞得更好一些,今年7月,我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王罗方同志率调研组,赴我省岳阳、益阳、娄底、衡阳4市以及华容、赫山、新化、珠晖、耒阳5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采用现场检查、市场抽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法,检查农资经营集散地6个,抽查农资经营门店58家,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7次,参与座谈160多人次,对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省农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农资产品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种子合格率达95%以上,农药、肥料合格率达到80%以上,均比五年前提高五个百分点以上。逐步形成了农业部门牵头抓总,工商、质监等部门主动配合,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农资监管新格局。农业部门着力抓了如下工作:  (一)将牵头抓总的责任履行到决策、到行动。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资打假具体事务。一是牵头提出农资市场监管的整体思路。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将农资监管工作列入改进机关作风、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调研课题。我厅牵头,工商、质监、供销社等部门参加,每年在春耕前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农资监管调研报告,提出全省农资市场监管的整体思路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二是牵头编制农资市场的监管方案。牵头组织对生产经营网络情况的摸底调查,到2010年底,已将全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流通渠道、经销门店分别登记造册,并由乡到县、由县到市、由市到省逐级汇总,彻底摸清了我省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复杂网络,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编制监管方案。三是牵头组织省市县农资打假联合行动。每年定期开展几次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农资打假与农资监管工作。  (二)将农资监管责任明确到区域、到岗位。首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资监管责任划分到市到县到乡镇,明确各级监管责任,量化工作指标,实行农资监管执法质量考评。其次,明确农业部门内部各单位职责。全面推进综合执法,统一由执法总队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权,同时明确相关处室单位农资监管责任。第三,强化农资监管责任追究。制定了《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单位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素质不高、连续出现执法过错,拒不改正的,吊销其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主观过错造成重大农资违法案件,导致农民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停止该区域的相关项目支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将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落实到企业、到门店。一是下发专门文件,对全省7000余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政企不分和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主体依法予以取缔,摘掉94家以农业局名义经营的门牌,对416家不具备主体资格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此次调研共抽查了58家农资经营门店,100%做到了证照齐全,没有发现非法经营的门店。二是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将各次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和公众评价等信息统一计入农资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点监控。三是积极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全省建立放心农资店1011家,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进货来源,统一产品抽查,统一产品编码,统一门店标识,统一管理制度。并做到“六个一”:一户口,逐个建立“户口”档案;一台帐,建立记录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台帐;一承诺,要求企业出示保证产品质量的信誉承诺书;一公告,要求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向农民公告农资产品信息;一服务,要求企业开展售后技术跟踪服务;一赔偿,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损害农民利益,做到及时快捷的赔偿。放心农资店以其规范经营、产品质量合格,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四)将农资质量监管前移到田头、到批次。坚持执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于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实行从田间到市场全程监管,对种子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对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除了加强产品登记、许可审查把关外,对于进入湖南市场的产品逐个登记,逐批次进行抽检,对不规范的产品禁止入市销售。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经常深入调研,询问或有农资监管信息员反馈,及时掌握农资使用情况,了解农资的供应状况和质量优劣,为农资监管提供依据。  (五)将监管队伍建设延伸到乡镇、到村组。我厅将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作为农业部门“七大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提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五有标准”:有编委批准的正式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与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手段,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明显的执法效果。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省经编委批准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33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1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机构76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9个,拥有正式编制执法人员1121人。按照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新要求,还有30多个乡镇建立农业执法中队。每个村组都聘请了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反馈当地的农资监管信息与状况,使农业执法能力得到提升。二、我省农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资市场秩序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  (一)监管主体责权不明确。目前,对农资市场具有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有农业、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业部门是农资监管的牵头单位;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监管;安监部门负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这些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划分不清,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职责交叉和监管盲区。重复建设、重复检测、重复执法现象明显,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的现象。这既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原因,也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的因素。如,肥料管理方面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对于肥料的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到底由谁管,农业、工商、技监等部门监管职责如何划分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经常出现抢着管或都不管的现象。又如经营档案的建立问题,检查发现,农业部门有格式,工商部门也有范本,都要求经营户按规定制作,经营户无所适从;再如页脚. .页眉.《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药经营者的范围和条件,但是具体的主体条件、审查程序及法律责任均不清楚,农业部门在这个环节想有所作为,但是缺少法律依据;工商部门可以审查但是缺少相应的专业知识,致使农药经营主体参差不齐,良莠不一。  (二)农资经营网络散,经营者素质低。目前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大多是个体分散经营,规模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很少,由此带来了监管难到位和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省共有农资经营门店26536家,平均每个县237家。调查反映,规模较大、离城镇较近的农资经营门店都比较规范,偏僻地区的经营小户、摊贩和一些流动商贩违规情况比较突出;一些通过传统途径批发、进货的经营单位得到有效监管,采取物流配送、邮政配送等一些新兴渠道方式流通、经营的却难以监管,即使发现了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查处也很困难。同时,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农资售后服务不到位。xx市xx县共有323家农资经营门店,从业人员611人,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405人,占66.3%。基本不懂农业技术、不懂政策法规,不能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更无法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产品。  (三)农资监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主要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虽然县级以上农业部门都已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但大部分还是事业编制,加上执法投入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有的地方连工作经费都不能保证影响了执法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此外,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我省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20%;学法律专业的不到10%,存在专业结构、年龄搭配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能的提升。  (四)农资监管信息网络不够畅通。我省已开通了“12316”热线,建立农业法制网和农业执法网,制定实施了重大案件报告制、跨区域案件通告制,建立执法黑名单等制度,实行登记、审定、产品抽检等信息共享,要求所有检验检测、产品登记、品种审定公告等执法相关信息都上网公布。但这些制度并未有效实施到位,信息公布不及时、不充分,上下左右信息交流不畅的问题仍然明显存在,尤其是农业部门内部特别是行政执法办案信息的共享率较低,影响了执法效率的提升。三、推进农资监管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农资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程。综合各方意见,我们认为,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关键和工作思路可以用6句话24个字来概括,即:控制源流、规范门店、行业自律、推动连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一)建立权责明确的监管体系,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从调研情况看,凡是监管主体职责明确的,监管效果就较好;否则,就难以监管到位。比如对种子市场的监管,由于《种子法》明确了农业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赋予了农业部门从品种审定到生产到销售到质量追溯等各环节的监管职权,因此我省种子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水稻种子抽检合格率近三年都在97%左右,同时培育了隆平高科、亚华种业、神农大丰等全国知名的大企业,保证了我省供种安全。肥料管理则由于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职责不清,虽然各部门都花了大力气对肥料市场加以整治,但效果不佳。我厅近几年抽检的肥料产品合格率虽逐年有所上升,但仍在85%以下。因此,理清各级各部门在农资监管中的职责,对履责程序以及部门间的衔接、协作机制加以明确,是管好农资市场的关键。建议农业部加快推进《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尽快出台《肥料管理条例》,明确农业部门监管主体地位,使农业部门在农资市场监管中能够主体明确、权责统一。同时,要对农资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间的责任、履责程序以及部门间的衔接、协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推动部门联动,避免推诿扯皮。  (二)积极推行现代经营方式,构建农资现代经营网络。建议农业部牵头制订农资生产经营资格年审制度,以便及时淘汰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适当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资质门槛,提出门店建设的规范性标准(或由农资协会提出自律性要求),推动农资经营上规模上水平。要加快农资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推动经济实力强、管理水平高、诚信守法的大型农资企业实施连锁经营,设点到村。在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中要注意逐步将农资分散经营户纳入网络,以增加网络实力,缓解商业竞争压力。农业部门要联合商务、邮政、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邮政等渠道的监管,肃清经营门店的进货渠道。建议农业部加快推进放心农资工程,扩大示范范围,增加资金支持,通过5~10年的国家、省和市县共同推进,基本实现放心农资店全覆盖,推动形成区域性网络,以至全国联网。要像“千村万店”工程一样,由国家立项,部门整体推进。我省申请作为试点,先行一步。  (三)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部里加强对各业务机构的综合协调,建立统一的农资信息网络,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登记、产品质量等信息,并增设专项,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上下畅通,左右相联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充实、培训农资监管信息员队伍,为农资监管提供有效服务。用好“12316”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热线,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12316”专用服务热线正常运行。各地要建立配套设施和制度,包括建立举报平台,配备专业人员,统一受理公益服务,组织专家为农民提供政策法律、专业技术等咨询服务。  (四)加强农资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议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并扩大乡镇农业综合执法试点,配合当前的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在乡镇农技推广站的职责中明确农资市场监管职责,有条件的可以成立农业执法中队,条件不够的选派2名以上在编人员担任农资市场监管员,负责了解掌握本乡镇农资经营网点变动情况、农资经营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农资使用后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报告。在村组干部中选择一名农资监管信息员,发现违法行为或农资使用后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乡镇农业执法中队或者农资市场监管员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报告。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农业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增加农资监管经费投入,改善监管设施和手段。调查反映,农资监管经费不足问题对监管工作影响非常直接。要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投入:增加大案要案查办经费,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办农资类大要案给予一定补助;增加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的抽检范围和批次,向社会公告不合格产品,并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违法行为;增加农资监管培训经费,加强对经营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项目投入力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建立省、市、县、乡贯通的农资监管信息网络。页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