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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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尹力               2017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烈

2、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等工作。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均适用本规定。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审定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并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市(州)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含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含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下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第五条建设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计、施工和抗震加固工作。第六条 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经贸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银行应积极配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建设项目主持审批单位在组织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审查,以及建设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主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时,必须通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未申报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取得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立项,有关银行不予拨款,建设及有关

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施工。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费用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工程前期勘察费用中支出。第七条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参照国家现行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可以不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第八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抗震要求高于国家现行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定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工程具体项目见附表);(二)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8公里区域内的大型工程;(三)位于地震资料研究和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大型工程;(四)新建占地范围大、跨不同地质区域的城区和大型工矿企业

5、、经济科技开发区的大型工程。第九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报告纳入项目可行性总体报告。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不得转让、转包。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必须按照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第十一条省地震安全性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二条经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必须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和质检。第十三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申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6、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追究项目业主的责任和处以罚款。第十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单位不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或有关要求开展评价工作的,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评价质量低劣,或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责令整顿。第十五条转让、转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六条不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或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或不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质检和验收的,由建设或其他有关行业行政主

7、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损失或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依照本规定罚没的财物应上缴地方同级财政。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表必须进行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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