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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8
《广东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积极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成为具有海洋科学特色的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要科技平台,并向国内外开放,设立开放课题,欢迎国内外科技人员申请,共同推动海洋科学学科的发展,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加强实验室对开放研究课题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1、课题设置。实验室每年资助10项左右开放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资助金额每个课题2-3万元左右,具体批准金额按照当年确定立项的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确定。2、课题指南。实验室根据前一年学术
2、委员会年会对实验室发展的建议,在当年11月发布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提出资助范围,指导课题申请。年度课题指南将保持相对稳定。3、课题申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学工作者均可在课题指南的范围内提出申请,第一申请人必须为非本实验室人员,同时必须与本实验室内相关领域科研固定人员合作申请。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请使用最新发布的申请表版本),并一式三份,于当年12月寄送至实验室(截止时间以当年发布申请指南为准)。同时把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4、课题评审。开放课题先由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填写表格前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通过形
3、式审查的课题申请表由三名同行专家进行函评,最后在学术委员会年会中由学术委员会最终评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评审通过的课题经实验室认定后正式立项,从次年1月起开始实施。5、经费管理。研究课题资助的经费一般由申请人与本单位合作人在研究进行中共同使用。获资助的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经费,费用在中山大学报销,外拨经费除外。6、研究进程。课题申请批准后,课题负责人按课题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
4、《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年度末需到本实验室作报告,交流研究进展。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中止资助。课题成果要在实验室学术年会上报告或书面交流。7、成果管理。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署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英文:GuangdongProvincialKeyLaboratoryofMarineResourcesandCoastalEngineering),成果中并应标注有“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
5、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英文标注“FundedbytheResearchFundProgramofGuangdongProvincialKeyLaboratoryofMarineResourcesandCoastalEngineering”。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所有。8、结题管理。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每年10月初发布结题通知,11月30日前提交结题报告,相关要求与提交申请报告一致。对于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或有研究计划需要继续开展的课题,可以在当年继续申请,但需具
6、体写明继续申请资助的充分理由,原则上为同一课题延续申请,新课题不鼓励在结题的当年继续申请。由于结题时间晚于申请时间,若需要延续申请,学术委员会将会参考形式审查和函评意见。9、联系方式。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东校区工学院楼B栋204室510006联系人:刘莹Tel:86-020-39354751Fax:86-020-39354751E-mail:liuy476@mail.sysu.edu.cn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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