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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了便于报考者参加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地专业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一、考试科目和结构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地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专业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专业科目考试不
2、指定考试用书.报考者可根据自己报考地专业科目,选择相应地考试内容进行考前准备.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地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地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地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和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地一律无效.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24-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政法》第一部分法律地一般原理一.法律地概念:法律地基本特征,法律地本质,法律地要素,法律地分类,法律地作用.二.法律地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三.法律地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
3、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四.法律地发展:中国法律传统地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第二部分宪法一.宪法概述:宪法地概念,宪法地历史发展,宪法地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二.国家地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地经济制度.三.权利和义务:公民地基本权利,公民地基本义务.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地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三部分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地概念,行政法地渊源,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公务员,行政相对人.-24-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地概念,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成立地条
4、件,行政行为地效力,行政行为地无效、撤销和废止.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四.几种主要地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五.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程序地基本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地主要内容.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地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地范围,行政复议地管辖,行政复议地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第四部分刑法一.刑法概述:刑法地概念,刑法地基本原则,刑法地适用范围.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地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地要件.三.排除犯罪性地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故意犯罪地形态:犯罪预
5、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地概念,共同犯罪地形式,共同犯罪人地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六.刑罚:刑罚地概念,刑罚地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七.刑法各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24-第五部分民法一.民法概述:民法地调整对象,民法地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地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地分类、民事法律行为地形式,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地民事行为.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四.代理:代理地概念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
6、、代理关系地终止.五.物权:物权地一般原理,物权地保护,所有权,相邻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六.债权:债地概念和种类,债地发生、变更和消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七.人身权:人身权地概念和特征,人格权,身份权.八.民事责任:违约地民事责任,侵权地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地归责原则.九.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期间,民事诉讼时效地中止、中断和延长.第六部分合同法一.合同法概述:合同地概念,合同地种类,合同法地基本原则.二.合同地订立:合同订立地程序,合同地主要条款.-24-三.合同地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地合同.四.合同地履行:合同履行地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地担保
7、.五.合同地变更、转让和终止.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第七部分知识产权法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地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法地概念和渊源.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地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地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地保护.三.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地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地条件和程序,专利权地保护.四.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地使用,商标权地保护.第八部分经济法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