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632168
大小:128.0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9-03-08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整理、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导论一、国际经济法概念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调整的经济关系复杂性,调整的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多样性,包括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三、国际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①平等当事人之
2、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如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 ②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关系。在此项关系中,国家与其所管制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是平等的,其相互之间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 ③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如贸易、投资、税收等方面的关系。 四、国际经济法的渊源①国际经济条约:包括双边、区域和多边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 ②国际商业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 ③重要国际组织决议 ④各国国内立法:如对外贸易法、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 ⑤辅助性渊源:国际司法判例、学说 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发展中国家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原则: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二章国际经济法主体一、自然人基于自然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其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由该“外国”国内法及其与内国订立的有关国际条约决定的。而国籍在
4、区别自然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问题上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还应具有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能力与资格。二、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我国在有关法人国籍确定的问题上主要采用依法人住所地和法人登记(注册)地相结合的原则。三、国家1、国家的经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要表现为:①缔结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或协定②签订有关的国际经济合同-------2、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①国家既可以具有参与国际条约或协定的行为又可以具有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行为;②国家参与国际
5、经济交往活动具有合同当事人身份(或平等主体身份)和主权者身份两重性;③国家通过它的机关或机构以国家名义参与国际经济交往活动,国家机关或机构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由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④国家及其财产享有豁免权。3、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是国际法国家主权原则派生出来的一项独立原则,其主要内容为:①司法管辖豁免;②诉讼程序豁免;③强制执行豁免。国家可以通过明示或通过加入国际条约的行为表示放弃豁免权。四、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章程,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五、跨国公司1、概
6、念: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2、特点★:生产经营的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3、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1)、跨国公司在国内法上的地位:诸实体没有特殊地位。母公司具有基地国的法人资格;子公司
7、具有东道国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们与所在国的商业组织具有的地位相同。(2)、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一般认为其是国内法人,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只能取决于国内法的规定。4、跨国公司与有关国家的矛盾与冲突主要是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母国,东道国与母国之间产生种种矛盾和冲突。六、国际经济组织(一)、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1、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世界银行(WB)(3)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各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
8、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个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2、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世界贸易组织:(1)欧盟(EU)(2)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3)亚太经合组织(APEC) (4)安第斯条约组织(CAN)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