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

ID:34589204

大小:1.14 MB

页数:43页

时间:2019-03-08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_第1页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_第2页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_第3页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_第4页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图分类号:密级:UDC:本校编号:1065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论文题目: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研究生姓名:靳玉慧学号:20130042011154校内指导教师姓名:李昌盛职称:副教授校外指导教师姓名:张青松职务职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申请学位等级:硕士专业方向:诉讼法学学习形式:全日制论文提交日期:2015年3月19日论文答辩日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Researchonmeetingofbriberycaseoninvestigationstage作者姓名:靳玉慧指导教师:李昌盛

2、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论文独创性的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

3、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二、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不低于2万字,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

4、,不低于1.5万字。三、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提示:《贿赂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是论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法律硕士理论性研究论文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评阅参考标准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一、论文的选题意义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与司法实践价值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三、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三、论述及论证方法是否反映了对基础理论和识水平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四、是否针对特定的问题

5、做出了独立思四、论文的创造性考,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五、不拘泥于理论性研究论文格式,具有与论五、写作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文类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与逻辑六、论文的不足六、论文的不足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论文所反映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水平优()良()中()差()优()良()中()差()论文写作水平论文写作水平优()良()中()差()优()良()中()差()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平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2内容摘要律师的会见权,作为辩护律师

6、固有的一项权利,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和律师们的积极维护。对于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及时会见到辩护律师对于嫌疑人权益的保障尤为重要。由于缺乏证明犯罪的直接证据,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审讯来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这时嫌疑人往往因辩护能力不足而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当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并充分行使辩护权,才能打破贿赂案件相对封闭的侦办模式。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对维持控辩平等的司法秩序,促进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保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但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贿赂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会见权经常会一波三折。

7、搞清楚律师会见难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规范律师会见制度,实现控辩双方良性互动,依法指控犯罪,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刑事辩护制度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指出贿赂案件律师的会见权在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的一系列新变化。为改善一直以来律师“会见难”的现状,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律师法》的基础上对律师会见权的保障增添了不少新的法律规范。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相比,律师的会见权有了进一步的扩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律师

8、,律师的会见程序也更加便捷,取消了侦查机关可以派人在场的规定。同时,新刑诉法第47条对于侵犯律师会见权的问题也开辟了一条新的救济途径。第二部分,对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贿赂案件嫌疑人时遇到的主要障碍进行归纳梳理。虽经《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大多数刑事案件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