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

ID:34572679

大小:1.02 MB

页数:35页

时间:2019-03-08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_第1页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_第2页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_第3页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_第4页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图分类号:密级:UDC:本校编号:1065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论文题目: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研究生姓名:许建兴学号:20120351021424校内指导教师姓名:刘有东职称:副教授校外指导教师姓名:职务职称:申请学位等级:硕士专业方向:法学学习形式:全日制论文提交日期:2014年3月论文答辩日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私人书信著作权问题探究——以“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为例Astudyofprivateletterscopyrightissues-Taking"theauctioncaseofQianZhongshu'slettermanuscr

2、ipt"asanexample作者姓名:许建兴指导教师:刘有东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论文独创性的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

3、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2内容摘要2013年5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发布了即将拍卖钱钟书、杨季康和钱瑗三人书信手稿的消息,并按照《拍卖法》的要求进行了预先展示。此举随着杨季康公开表示反对而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法律话题,其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此次拍卖行为是否会侵犯到书信写作者的隐私权和著作权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

4、定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行为形成了对写信人隐私权和著作权的侵害,但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并不认可此判决,进而提出了上诉请求。本文在详细介绍此案例的基础上,从知识产权法学角度对这一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的书信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和完善措施。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对于李国强、中贸圣佳公司拍卖钱钟书书信手稿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认定附着书信上的著作权受到侵害,即确认涉案书信为文字作品。但是钱钟书本人的书法极具美术价值,将涉案书信认定为美术作品亦有一定依据。对于涉案书信作品类型的判断,以及由此对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公司

5、的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的影响是本案的争议焦点。第二部分:涉案书信作品类型的判断。本文在确定涉案书信构成作品的基础之上,对涉案书信作品类型进行判断。第一,涉案书信是由钱钟书先生使用毛笔手写的书信,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具有文字意义,符合文字作品要件。该涉案书信是属于文字作品。第二,由于涉案书信是钱钟书先生毛笔书写的作品,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构成书法作品的要件。故,从理论上来看,涉案书信属于美术作品。涉案书信既是文字作品也是美术作品,这也是本案的特殊之处。第三部分:对书信作品保护模式的选择。基于前面的分析,钱钟书书信拍卖案中涉及的书信作品种类的认定,不能非此即彼地认定为文字作品而否定其美术

6、作品的性质,或者认定为美术作品而否定其文字作品的性质。换言之,本案在著作权法方面的焦点与其说是认定私人书信为何种作品,不如说是确定一种更适合保护私人书信的模式。本文从私人书信以文字作品构建保护模式的优势和以美术作品作为保护模式产生的问题两个方面展开阐述:私人书信以文字作品为保护模式,有利于书信作品著作权和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而以美术作品为保护模式,将会产生权利之间冲突,书信所有权人将侵犯1书信作品著作权与当事人隐私权。得出结论,私人书信应当以文字作品的属性为基础,在发表或对外公开时需要经过写信人或者权利人的许可,并尽量避免侵害到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第四部分:杨季康、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国际

7、拍卖有限公司之行为的法律分析。基于第三部分的分析,本部分以文字作品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对涉案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法律分析得出:杨季康可依法继承钱钟书和钱瑗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和代为行使作品发表权的权利;李国强和中贸圣佳拍卖公司之行为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后从停止侵害与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出发,得出结论被告应当承担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第五部分:本案结论与建议。本文最后得出结论认为,私人书信应当以其文字作品属性为基础进行保护。并对类似问题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1、合理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