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

ID:34538349

大小:39.0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07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_第1页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_第2页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_第3页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_第4页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执行外,结合新汶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第2条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集团公司(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第3条集团公司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

2、小组,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业务管理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第4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防冲队,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治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应加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第5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防冲工作

3、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第6条冲击地压矿井和按冲击地压管理的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岩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冲击倾向鉴定,冲击倾向的鉴定工作由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和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冲击危险的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效果检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第7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

4、报集团公司备案。第8条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第9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0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事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进行冲击地压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

5、措施。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第二节开采第11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凡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并编制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开采保护层必须采用陷落法开采,有效保护期为三年。如果地球物理测量及钻粉监测表明卸压继续有效。有效期可延长,但必须及时检查卸压的有效性。第12条主要硐室、开拓巷道应布置在稳定岩层或无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已解除冲击危险的煤层中,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倍的采高,各煤层、

6、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区段应按合理顺序开采,在褶曲构造中应从轴部开始回采,在盆地构造中应从盆地开始回采。第13条具有冲击地压煤层的采区应尽量不留煤柱,采用沿空留巷或沿空掘巷。应采用合理的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方法和落煤工艺,保证顶板充分冒落,并及时报废不需要的巷道。开采时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木垛或其它板垛,如果在采空区留煤柱或板垛,必须将煤柱、板垛的位置和尺寸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第14条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避免工作面同时相向或相背开采。在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

7、同时回采。断层附近的工作面应背向断层方向推进或面向断层的斜交方向推进。应尽量加大工作面的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倾斜长度一般不低于150米。在采动影响范围内,应避免安排其他采掘活动。第15条特别危险冲击地压条件下掘进和回采时,要参照观察和测量结果,根据危险状态和条件变化,在冲击危险煤层内划定特别危险区并在煤层平面图上标明,矿总工程师负责划定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特别危险冲击地压条件下的开采必须编制专门防冲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特别危险区1、采空区周围。2、采掘工作面通过上层或上部遗留煤柱以及其它应力集中区。

8、3、石门揭露冲击地压煤层。4、采煤工作面的超前压力影响区。5、断层或其它大型地质构造附近。6、被大量巷道分割的煤层。7、同时开采的两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应力叠加区。8、邻近煤层或本煤层中开采边界和残留煤柱的影响区。9、相向推进的采煤工作面之间的煤柱。10、孤岛采煤及回收煤柱。第16条在井下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首尾边界建立警示牌,禁止通行。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限定最少的生产必需人员,无关人员禁止停留。在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机械设备安设以及在大小硐室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