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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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文件二:国税函〔2002〕629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

2、》(黑地税发〔20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文件二:国税函〔2002〕629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

4、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文件二:国税函〔2002〕629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

5、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文件二:国税函〔2002〕629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

6、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文件二:国税函〔2002〕629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7、   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个税政策的新规定。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规,与旧政策的区别。文件一:发文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57号发文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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