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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营改增之不动产经营租赁(简易计税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不动产租赁纳税申报示例不动产租赁--经营租赁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合肥市庐阳区,将其2016年2月5日取得的位于肥东县的写字楼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05万元。购进消防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相关政策: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该案例中纳税人于2016年2月5日取得写字楼,适用于5%
2、的征收率,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与不动产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应该在肥东县进行预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该纳税人2016年7月取得租金,应该于
3、8月申报期内在肥东县国家税务局预缴税款:预缴税额=105÷(1+5%)×5%=5万元向合肥市庐阳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105÷(1+5%)×5%-5万元(已在肥东预缴税额)=0元报表填写:(一)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时一般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在肥东县进行预缴税款。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含税)。在此案例中该纳税人于7月取得租金为105万,因此第1列“销售额”应为105万;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3.本例中该纳税人应按照5%的预征率,因此第3列“预征率”填写为5%。4.第4列预缴税额=105÷(1+5%)×5%=5万元(二)申报期内申报表的填写1、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并且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2、如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
5、产和无形资产”的1、2列:附表一填写如下图所示:3、主表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5行(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预缴税额填入28行①分次预缴税额。主表填写如下图所示:案例二:某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合肥市庐阳区,将其2016年2月5日取得的位于庐阳区的写字楼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05万元。购进消防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相关政策: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
6、税机关申报纳税。同时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该案例中纳税人于2016年2月5日取得写字楼,适用于5%的征收率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该纳税人应向庐阳区国家税务局申报时缴纳税款,应纳税额=105÷(1+5%)×5%=5万元。报表填写:(一)假设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1、2列:项目及栏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
7、票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1234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2 13%税率3 11%税率4 6%税率5 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6————————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7————————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6%征收率8 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a 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9b1000000500
8、00 4%征收率10 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1 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2 预征率%13a 预征率%13b (二)主表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5行(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主表填写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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