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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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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11.2版本)备注:第一步适用所有的企业,无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完成第一步操作后,按照原来的申报录入规则进行申报,第二步及后续步骤适用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201306期以前申报过进料加工业务,但现已无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也需要在系统参数设置时选择有进料加工业务,参照所有步骤。一、系统下载安装与系统维护(一)下载安装。下载安装前,备份原系统数据,记住备份文件保存路径。(二)系统配置的设置与修改。“系统维护”à“系统配置”à“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系统配置界面,点击“修改”按钮,修
2、改系统配置信息,填写企业的实际信息。除分类管理代码需根据原系统里的代码填写外,其他系统已默认的数据不用修改。系统未显示需要手工录入的数据参照旧系统。(三)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系统维护”à“系统配置”à“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à“业务方式”,选择有无“进料加工业务”,有海关登记备案手册的选择“有”,无海关手册选择“无”;将“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7.01”。(四)修改完成后,导入备份的数据。“系统维护”à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选择导入路径,点击“导入”。二、生成年度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一)在录入计划分配率备案
3、表前,企业需确定计划分配率,按以下原则:1、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已启用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并已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的,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最近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2)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未启用过进料加工贸易手册的,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新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2、电子账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已启用电子账册的
4、,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海关已核销报核周期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若电子账册尚未报核过,则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最近期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2)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未启用过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的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最近期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二)《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录入1、“基础数据采集”à“进料加工业务明细录入”à“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点击“采集备案”,对于201306期以前已申报过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
5、系统将自动提取2012年1月1日—2013年6月15日期间企业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号(原来虚拟的手(账)册)。企业应根据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的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对应的手(账)册的计划进、出口总值,录入第一条已核销手(账)册号的“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其它已核销手(账)册号下的“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数据一律修改为0。2、首次进行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录入,填写“所属期”时,应录入201307。3、201307期第一次申报免抵退税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应当以最新使用的真实手册录入手册号和进、出口总值。对
6、于用于确定计划分配率的手(账)册,需要复印其备案手(账)册并加盖公章。录入进、出口总值时注意,一般手(账)册上备案进、出口总值均是外币,录入时以人民币录入,人民币=备案外币金额*7月规定汇率。(三)生成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数据“免抵退税申报”à“生成进料加工数据”,发送税务局管理员审核。如果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数据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企业需要重新生成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的,应先在“申报数据处理”à“撤销进料加工数据”中撤销已申报的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再进行备案数据的录入及申报。(四)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打印企业需打印《计划分配率备
7、案表》,同时带上复印的备案手(账)册到管理员处核对。“免抵退税申报”à“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五)计划分配率备案反馈和查询企业发送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和带上相关要求资料到管理员处核对,税局备案审核通过后,会反馈电子数据,企业应将税务机关反馈的《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电子数据同时读入申报系统。(注意《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核销表》一般不会有数据)。企业可以查询反馈信息。“反馈信息处理”à“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和相关资料按照目录顺序放入正式申报的免抵退资料里。三、进料
8、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日常申报录入(一)出口货物、免税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进料加工”、“进料深加工”的报关单录入明细时需要录入实际的手(账)册号,若以分手册号报关出口的,一律按照主手册号录入。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出口报关单不需要录入手(账)册号。电子账册(EDI)的出口报关单在录入时应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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