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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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

2、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1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信息;对于未能及

3、时报送重大事项信息的责任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公司在研究资产重组、收购、再融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贷款、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应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二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2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第七条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担任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当届董事会一致

5、,可以连续聘任。第九条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下述资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候选人取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后,公司方可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

6、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3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

7、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第十三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4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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