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ID:34444180

大小:45.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06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第1页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第2页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第3页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第4页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律师协会文件京律协[2011]第21号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律师协会应当对全市律师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执业律师应当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履行会员义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保障广大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职能

2、,现将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10一、工作原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律师事务所考核与律师协会考核相结合,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相衔接的原则,严格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律师的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执业水平。二、考核对象本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省(市、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立的分支机构都应当开展对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市律师协会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开展对全市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三、考核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6月3

3、0日。四、考核内容(一)律师遵守《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遵守《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律师执业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各项行规的情况;(二)律师遵守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三)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四)律师完成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培训;(五)律师履行个人会员义务情况;(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七)律师受到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八)律师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工作的情况;(九)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师协

4、会请示报告的情况;(十)市律师协会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五、考核标准(一)律师遵守《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律师执业规范》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各项行规;(二)律师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合同、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律师尽职尽责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四)律师完成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培训;(五)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各项会员义务;10(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七)律师本年度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5、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八)律师尽职尽责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九)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师协会进行了请示报告,并接受监督指导;(十)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要求。六、考核结果(一)律师符合本通知第五项规定的各项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为“称职”。(二)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三)律师有下列情

6、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10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4、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七、考核程序(一)律师事务所考核阶段1、各律师事务所在考核阶段应当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照本通知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结合本所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所属律师进行执业年度考核,并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律师做出“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结果评定并告知律

7、师。律师应当填写附件中的《2011年度北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提交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确定律师考核结果并加盖事务所公章。2、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北京律师管理平台》(http://xkyw.bjsf.gov.cn)上的本所律师各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完整、真实、有效。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应当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相关书面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进行修改。(二)网上初审阶段1、律师事务所网上提交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10律师事务所认为事务所和律师已经符合考核标准,应通过北京律师管理平台“年度检查考核”栏目提交本所年度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